第1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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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囉嗦,將一個袋子遞上,開門見山:“是這樣的,我一個朋友看上了你們組的副隊長樂舒小姐,但苦於不知如何聯絡,亦或見面,特此想請時先生幫個忙,五十萬,一個電話號碼即可,你放心,我們絕對是守法好公民。”最後一句特意加重了音調。
------題外話------
猜猜時辛會給他嗎?
第17章 可以約你嗎?
五……五十萬?就為了要副隊的電話號碼?說不動心,時辛自己都不信,他幹了三年刑警,也沒存夠五十萬啊。
果然,有錢能使鬼推磨,譚越按捺住即將完成任務的喜悅,故作輕鬆:“嗯,拿去吧。”
時辛沒有接,指尖蹭蹭鬢角,很是遺憾的搖頭:“不好意思譚先生,這個你恐怕得親自去問她了,她若同意,你無需破費,她若不同意,別說五十萬,就是五千萬也白搭,還有,你現在的這種行為屬於非法行賄知道嗎?看在你們並沒惡意的份上,我不與你計較,但你若還要堅持用這種方式來挑釁國家警員的……”
不等時辛說完,譚越立馬將袋子藏好,這怎麼就成行賄了?他可不想惹身騷:“行了行了,你別說了,越說越嚴重,我發誓,絕對沒有侮辱你職業的意思,哎呀我是真已經黔驢技窮,直接問,她也得肯給才行是吧?我就一個負責給人辦事的手下,時警官,幫幫我,究竟要怎樣才能搞到她的手機號?”
“很抱歉!”
“那你現在要不給我的話,我就天天打你們的110問,就不信問不到。”軟的不硬,就開始撒潑耍賴。
時辛被逗樂了:“110屬於接警處,與我們重案組不在一起,而且你要真那麼做,會有警員上門將你帶到局裡喝茶聊天的。”看對方一副不以為意,想著他別真胡來:“而且那種行為屬於惡意侵佔共用資源,也許因為你這一個騷擾電話,就直接導致一個受害者未及時得到解救,110不可亂打,更不負責幫你找別人的電話號碼,行了,好自為之,我走了。”
什麼人啊,居然想靠110找副隊的聯絡方式,該說他無知呢還是無知?
‘砰!’
等人一離開,譚越便憤憤地捶打了下方向盤,不就一個電話嗎?怎麼比登天還難?問本人要?得了吧,樂舒會給他就有鬼了,怎麼辦?龐哥還等著他報喜呢,這個時辛也夠蠢的,他又不會跟樂舒說是他時辛洩漏的,五十萬居然買不來一個手機號碼,真是活見鬼了。
哼,同事不行,就從她的親戚下手好了。
於是乎,光大小學門口,戴著紅領巾的小男孩兒人畜無害的仰望著眼前高個子男人:“叔叔你找我?”
譚越露出個自認為超級迷人的微笑,蹲下身,從兜裡掏出顆棒棒糖誘哄:“想要嗎?”邊說邊搖晃糖果。
呱呱呱……
唐寶小同學迷茫的仰頭眺望高空。
“看什麼呢?”這熊孩子,不會是有心理問題吧?
唐寶又把視線轉向男人:“在看有沒有飛碟!”
這下輪到譚越無語了:“為什麼要有飛碟?”
“這都什麼年代了還拿棒棒糖誘拐小孩子?你是火星來的嗎?”顧名思義,叔叔,你太落伍了。
“……”
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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