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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微微蹙眉,看著如山一般的垃圾,深吸一口氣。
如果他是兇手,他會將關鍵的東西藏在哪裡?
是垃圾的最裡層,還是屋內最隱蔽的地方,亦或者,就在表面,根本不會隱藏?
「兇手作案的時候,帶著仇恨。」沈文蹲在角落裡,擺弄著手裡的一把匕首,「這種人多多少少都帶著上天不公的心情,我見多了。」
「但這個人興許還多一重特徵。」他笑著看著李錦,「那種,已經沒什麼好失去的了,所以無所畏懼的感覺。」
說完,他探身向前,從角落的泥土裡,抽出一把帶血的匕首:「以前窮慣了,這種人的思維,我還是挺了解的。」
他嘿嘿一笑,將匕首又扎回了泥土中。
「他已經破罐子破摔,沒救了。」沈文起身,拍了拍自己雙手上的浮灰。
「也未必。」
如果真如沈文所言,那宋甄讓他繼續追查的意義在哪裡?
他看著這間破敗的院子,目光落在屋子外並排放著的扁擔上。
與尋常竹扁擔的特徵不同,靠在這裡的扁擔,並不「扁」。更像是一根長竹,從中間劈成兩段,保持著竹子內裡的節。
原來如此。
李錦看著眼前的扁擔,伸出手比了一下扁擔的寬度,差不多一掌粗。
他將靠在這裡擺放的幾根長短不一的扁擔拿起,上下左右看了許久。其中最長的那一根上,雖然擦掉了大半的痕跡,但依然能夠瞧見浸透進竹子內的絲絲血跡。
這些東西,是鐵證,是他不可能清除的證據。
一個十七歲的少男,是如何帶著他的扁擔消失在院牆之外,又是如何不被任何人發現,憑空蒸發的,李錦終於有了合理的推斷。
一如金舒說的那樣。
這個兇手不需要謹慎地逃離,他甚至根本不需要做多少掩飾。
七八月份,大熱的京城,一個赤裸上身,大汗淋漓,扛著自己扁擔,從容走過的腳夫,怎麼可能會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別說尋常人難以注意,恐怕坊門旁的官兵,也一樣不會多看這樣的腳夫一眼。
只是,帶血的衣裳好扔,但鞋子……
那隻腳底正中帶著洞的鞋,若是在當時就被處理,光著腳的腳夫可就顯眼多了。
李錦將扁擔放下,回眸瞧了身後的沈文一眼:「找鞋。」他說,「要腳底正中帶洞的。」
結果,腳底帶洞的沒找到,倒是從屋子裡,床腳邊,找到了滿滿一箱子銅錢。
銅錢裡,夾雜著些許碎銀子,粗略數一數,大約有個七八十兩。
面對著眼前這一箱,對一個腳夫來說絕對稱得上鉅款的銀錢,李錦和沈文都頗為詫異。
「我是第一次瞧見,毛賊還會存錢的。」沈文尬笑了兩聲。
李錦俯身彎腰,從箱子裡抓起一把銅錢,看著上面的「大魏通寶」,一樣不解。
第138章 護犢子的靖王李錦
兇器,物證,還有動機齊全的情況下,六扇門與京兆府,不出半日便將肖洛從安善坊的街頭抓了回來。
京兆府裡,這個十七歲的少年跪在大堂正中,低著頭,看著眼前的地面,一個字都不說。
李錦打量了他一番,目光落在他的鞋子上。
難怪整個屋子裡,沒有找到那雙行兇時穿著的鞋,這個少年將那雙腳底有洞的鞋,依然穿在腳上。
見他如此沉默,李錦便先給了雲飛一個眼神,讓他比對了肖洛的鞋印。
答案是肯定的。
環顧四下,李錦擺了擺手,衙役們漸漸退到公堂之外。
整個大堂上,除了馮朝,便只剩下了六扇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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