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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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小猞猁回府已經十日,它的傷勢徹底好起來。
姝姝打算明日就把它放歸山林。
這事兒她一個女眷沒辦法,崔氏也不會讓她去的。
於是姝姝就跟爹爹說了聲。
宋金良溫聲道:“好,既然姝姝已經決定將她送走,爹爹就幫你把它放歸山林。”
實際上,他也不贊成姝姝養著這隻猞猁。
就算姝姝眼下收服猞猁,但到底是頭兇獸,女孩兒養著不太好。
何況,京城流行養兇猛野獸,也不過是為自己逗樂罷了。
京城一些貴族,喜好馴服兇獸,讓它們在獸場打架撕咬,他們則是興奮圍觀下注,賭注很大。
這也叫鬥獸。
這也是姝姝非常不喜歡的事情。
她不願意猞猁留在京城,它應該生活在廣袤的山脈中。
姝姝記得,京城裡頭這樣的玩法非常流行,但只有蜀王那頭白虎沒有參與過。
蜀王殿下更熱衷戰場上的廝殺。
第20章
宋金良同意姝姝的做法,把猞猁送歸山林,於是他喊了人去姝姝的院子把猞猁帶走。
姝姝進耳房安撫猞猁,還是她一人進去,先跟猞猁告別,她這會兒關著耳房的門,把猞猁從籠中放出,倒了小半盞的甘露給它喝,這是姝姝第一次給它純淨的甘露,沒有摻雜清水,並沒有給太多,其實也是擔心它喝太多不適,見它把茶盞中只有個碗底兒的甘露舔乾淨,姝姝笑眯眯的揉了揉猞猁毛茸茸的腦袋,見它蹭她的手,姝姝柔聲道:“待會兒你乖乖的跟著莫叔離開,他會送你回家的,以後可要小心些,莫要再掉入獵人的陷阱裡。”
莫叔是宋金良的人,面相普通的中年男子。
姝姝知道他是爹爹的心腹。
姝姝不知曉猞猁聽懂她的話語沒,看著親熱蹭著她掌心的小獸。
姝姝嘆了口氣,須臾間,她又把猞猁輕輕推回籠中,她衝它揮揮手,把地上的黑布搭在鐵籠上,矇住歪頭盯著她看的小猞猁。
看著莫叔喊人把鐵籠搬上馬車。
姝姝心裡空蕩蕩的,其實小猞猁挺好,她現在也不怕它了,但留在京城對它沒甚好處的。
莫叔駕車離開國公府。
到晚上才歸,回來跟宋金良稟告道:“大人,屬下已經把那猞猁送歸山林,不過離開時它站在那裡許久,一直叫著。”
莫叔會功夫,行走江湖十幾載,看得出三姑娘已經馴服這頭兇獸,它離開時很不安,甚至下意識尋找三姑娘。
不過三姑娘心太善。
猞猁圈在後宅養著,的確是委屈它。
況且京城這樣的地兒,那些貴族們養著兇獸無非就是逗樂。
很多紈絝子弟無法馴服兇獸,只將它們養著,養大後就將它們丟入鬥獸場裡,讓它們撕咬爭鬥。
成為牟利和逗樂的工具。
以前玩甚鬥雞,鬥蛐蛐,現在竟連鬥獸都能整出來。
莫叔想起這些,搖了搖頭。
宋金良頷首道:“彭義,多謝你了。”
莫叔名莫彭義。
他道:“屬下瞧著那隻猞猁似乎已經認三姑娘做主的,真真是可惜……”
宋金良道:“姑娘家的,養只兇獸也是不太好,到底野性難馴,萬一下了嘴……”
莫叔搖搖頭,也不知在想甚。
他總覺得那小貓崽子好像對三姑娘認了主。
認主和馴服可是不同的。
…………
姝姝送走猞猁,頭兩日肯定有些不捨,那貓兒溫順,又是她幫著照料上十日,還是有些感情的。
不過翌日,崔氏給她尋的女先生來到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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