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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救助都很成功,其中在幽州那一起,又打掉了一個拐賣兒童的犯罪團夥。
而黔省的那一起稍微有點驚險,男孩兒已經被一個光棍買下,打算讓他傳承姓氏了。
結果一幫遊客在遊蕩過程中,發現了男孩兒,直接抱起來就跑。
村民們追上來的時候,遊客們已經跑上了中巴車,轉眼就跑得不見了,車上還撒下了上百張的十元新鈔,說是孩子的食宿費!
其實做家長的根本不想給食宿費,可是不撒這錢,真的不好跑出去。
後面的村民們一搶錢,還真就追不上那輛中巴車了,於是光棍選擇了報警……
警方倒是攔住了中巴車,但是此刻已經出了下面的鎮子,來到了縣城裡,男人解釋一下,自己搶的這個小孩是親生兒子,都報過失蹤的,網上一查就能查到。
縣城相對就比較注重規矩了,警方一查,還真有這麼個孩子,孩子也認得他老爸,直接就派警車,護送到市裡去了。
下面鄉鎮那些破事,警方們也都清楚,不過有些村子天高皇帝遠,宗族勢力又大,管理起來真的很麻煩,現在孩子的老爸自己把人找回來了,警方肯定是要保護的。
奇葩的是,那光棍還找到警察局了,說我花錢買來的後代,就被別人搶走了,你們幹什麼吃的?
「買別人家的孩子,做這種缺德事,你還有理了?」警方也不給她好臉色,「再沒完沒了的,信不信抓起你來判刑!」
這一起事件不夠圓滿,然而天底下哪裡有那麼圓滿的事情?有些風俗不是一時半會兒能夠扭轉的,事實上,在晉省的中義市,發生的情況跟這裡也類似。
只不過,大包大攬此事的那位女士著實厲害,帶著幾十個本地漢子跟在警察身後,硬生生地將孩子搶了出來,還將對方幾個人打了個烏眼青,但就算這樣,買家也沒受到什麼懲罰。
三起事件解決得都相當快,以至於小院下一次開門的時候,三家裡竟然有兩家來還願了,而這一次前來求助找孩子的,竟然多達十二家!
第三次開院,總共來祈福的人也不過一百四十多,找孩子的就有十二家,馮君聽說之後,直接就毛了,「我這是祈福小院,還是打拐小院?」
他不是不想幫助這些可憐人,實在是透過精血找人,太消耗他的精力了。
當天晚上,他不得不透過林黑虎託夢,告訴這些找孩子的人——祈福小院幫你們找孩子,是透過血脈感應,這一次就算了,下一次再來求助的人,必須把家裡人集中起來!
血脈有遠近,但是兄弟姐妹、父母和孩子的血脈,那真差不了多少,萬一出現了「外甥像舅舅」之類的情況,馮君需要排查的人就太多了。
為此他讓林黑虎強調了一下,考慮到所有的親戚匯集起來不是很容易,所以一般而言,取血只會取母親的,母系一方的血脈,匯集點不能超過兩個城市,否則小院不予幫助!
他這拒絕不是無情,而是根本就忙不過來,這才是第三次,求乞的就是十二家,找孩子的人家,是以三到四倍的速率暴漲的,也就是說第五次的時候,妥妥會超過一百人了。
第七次過千人,絕對是毫無疑問!
到時候馮君根本不可能忙得過來,所以他只能優先照顧那些願意遵守秩序的——你遵守了秩序,不但對自己的孩子好,也能讓那些丟了孩子的家庭得到更多、更快的救助。
小處無情,方顯人間大愛。
至於說為什麼采女性的血,而不採男性的,這可不是性別歧視。
今天十二家裡,就有這麼一個例子,依舊是女人沒來,做父親的來了——孩子丟了之後不久,兩人就離婚了,做父親的知道了這條線索,也只能一個人來。
然而令馮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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