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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後要答的題不夠多,是不是?

不過話說回來,包公也挺為難吧,否則也不會問他這種問題了。

第234章 主動

大宋向來以孝治天下,即便是官家,事關孝道,也必須以孝為先。

所謂上行下效,孝之一字,有時候甚至凌駕在律法之上,比如大宋律法中對父殺子和子殺父的規定,就非常雙標。

父殺子,判罪極輕,若是碰上寬容些的官員,甚至會直接無罪釋放,而子殺父呢,卻是十惡不赦的大罪,即便是原因可尋,也絕對是死罪難逃。

歸根結底,是儒家思想的影響,法與情並列,才會出現這種判刑。

朱耿白一案,朱耿白已經確認是江洋大盜,而張銀花殺他是替父母親人報仇,且是在告到衙門無果後,才選擇自行復仇。

依律法而判,故意殺人,自然是殺頭的死罪,但從情理來講,自可從輕判決。

「太宗雍熙年間,京兆府鄠縣曾出過一樁轟動朝野的復仇案,一名叫做甄婆兒的女子回鄉掃墓時,提著斧頭砍死了殺害其母的兇手董知政,此案倒是與本案十分相似。」

這案子,包公知道,而就是因為知道,才不好下判決的度。

但白玉堂卻不知,故問:「那這案子,最後是怎麼判的?」

黎望抬頭看了一眼包公,才道:「當地官員在抓住甄婆兒後,知曉內情,便對她心生同情,故而直接上報朝廷,請陛下裁決。」

「然後呢?」

「太宗嘉其能復母仇,特貸焉。」簡單來講,就是太宗也覺得甄婆兒替母復仇,情有可原,所以赦免了她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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