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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計劃是提高未來國內網際網路行業的版權意識。”

“哈哈……你這理由真是冠冕堂皇。”孔勝林對他這個回答顯然是不滿意。

“這是實實在在的。咱們的《大學宿舍那些事兒》如果紅了,那麼葫蘆網是全網唯一合法播放的網站,誰要是敢盜版,一經發現,立馬起訴。”

“那麼多網站你起訴得過來嗎?”

“擒賊先擒王,先從大網站下手!”

“你跟人家打官司,人家跟你來個‘拖延戰術’,你有啥辦法?”

孔勝林一語道出了打官司難的現實。

現實生活中,很多沒打過官司的人,可能會覺得司法途徑是一條解決紛爭的好途徑。

但其實,這是最後不得已的選擇,也是最糟糕的一條途徑。

打過官司的人都會不同程度的有這種體驗,就是打官司耗時耗力耗錢財。

很多官司最後不是打贏或者打輸,而是拖拉黃了。

“哈哈,孔兄,我有高招,你倒是就瞧好兒就行了。”

陳天浩故意賣了一個關子,岔開了話題。

“行!我等著看你的好戲!”孔勝林的話裡透著一語雙關的味道。

“陳總,咱們的劇要是火了,我們成明星了,會有人來找我們代言嗎?”

喝了不少酒的韓建飛開始幻想了。

“我覺得不會,咱們拍得是土狗劇,上不了電視臺,只能在網路播放,就算你紅得發了紫,我估計都不會有代言找咱們。”

“至於這麼慘嗎?”

“怎麼不至於,到時候你看就是。”

陳天浩的話沒有錯,網路屬於新媒體,和傳統媒體還是有很大區別。

區別在哪裡呢?三五句話說不清楚。

不過,我舉個例子估計你就大概明白了。

傳統媒體下,人家叫影視明星、作家。

網路媒體下,人家叫網路紅人,網路寫手。

從這兩個稱呼的差異中,你是不是就能體會出兩者之間的差別。

“管他紅不紅呢,好玩就行了,”

丁毅插話道,

“陳總,咱們的劇要是紅了,我先給我女朋友報個名兒,參演《大學女生宿舍些事兒》。”

“哈哈,可以!男生宿舍要是紅了,咱們馬上拍女生宿舍。”

說到這裡,陳天浩看了看高亞麗和苗禾青,道,

“到時候你倆要是有興趣,我可以給你們安排個角色。”

“謝謝,陳導演,我沒興趣,我可不想被潛規則!”

一杯啤酒下肚的高亞麗說話開始奔放起來。

“我是個正兒八經的導演,不是你想的那樣兒!”陳天浩一臉無辜地解釋道。

“你是啥樣兒,鬼才知道呢!”

高亞麗端起酒杯,朝陳天浩說道,

“來,我敬你一個,從今天起,我家禾青,就交給你了,你可不準虧待她。”

“虧待不了,她是我請來的財神,我現在對她就差一天三拜了!”

“那就行!”

“亞麗,你喝多了,不能再喝了!”

聽了剛才閨蜜的話,臉上有些緋紅的苗禾青奪下了高亞麗手裡的酒杯。

“我沒喝多!就是頭有需要暈而已。”

陳天浩見狀,快速地跟劇組成員喝了幾個酒,然後說道:

“孔站長,你帶著大家繼續喝,我先把兩位女士送回去。

吃完飯,你根據情況可以再安排KtV,總之就是要讓大家放鬆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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