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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希望有人胡亂進入這個房間,以防被發現破綻……
想到這裡,我基本上已經解決了這件案子,證據鏈也足夠完整。
從更衣室回到化妝間,我馬上就看到毛利大叔又用出了自己的秘技,毛利排除法。
「我明白了,我都明白了,犯人就是你吧——佐佐木正宏!」
我一進門就聽到了這個名字,還反應了一下才意識到,這不就是同樂隊的成員嗎,中途上了個三分鐘的廁所,被我放在嫌疑人c的嫌疑團體中。
「你在說什麼啊!我根本就沒有作案時間的啊!」
「不,你有。」毛利大叔一臉胸有成竹,一手插兜盡顯風範,「其實在正式去前臺彩排前,你就已經和六條先生發生爭執,證據就是六條先生凌亂的衣服,還有你身上的傷。然後情急之下,你殺了他。為了躲避懷疑,你應該是用了什麼偽裝的裝置,然後才趁著上廁所的時間快速處理,然後露出屍體來。最後若無其事的回去,只要等待屍體被發現就好了!」
乍一聽,好像有理有據。
但其實並經不起推敲。
「我只是每次開始表演之前都回去上廁所而已!而且,我雖然和六條發生過爭執,但那是幾個小時前的事情了,就算是再邋遢的人,都已經彩排過一次了,難道他的衣服都不會自己整理的嗎!」佐佐木正宏大聲的反駁,「還有什麼裝置的,我根本就沒有做過,難道名偵探就是這樣瞎猜的嗎,胡亂指證?!」
他這一說,讓毛利大叔有些尷尬的樣子。
「確實,我也覺得佐佐木先生不會是兇手。六條先生是最後一個補妝的人,因為他的出汗體質,導致脫妝比較嚴重,其他幾位樂團成員都是一起去到前臺的,應該可以互作不在場證明。最後給六條先生化完妝之後我也跟妝去了前臺,那時候我確認六條先生還活著,所以犯人應該是在我離開這裡之後才進行犯罪的吧。」我進門補充著,根據我現在掌握的線索,「而且,雖然六條先生的衣服凌亂,但是他身上並沒有防禦性的新傷,所以比起爭鬥,我倒是覺得,六條先生並沒有對這個犯人提起什麼警惕心來,所以完全沒有反抗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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