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4章 胖子打金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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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起紙條,簡單的看了一遍。
只見紙條上寫道:宗大偉,謝謝你,幫我解圍,請我吃飯,還留我過夜。
你是一個好人,以後會得到好報的。
我得先去找我同學了,看你睡得很香就沒喊醒你。
那200塊錢我不要了,算是我昨晚的過夜費吧!
另外,我又給你留下了200塊錢,你在這異鄉尋親,也是得花錢的。
看完紙條上的字,宗大偉趕緊摸了摸內褲。
“還好,還在。”
宗大偉又趕緊趴在地上把行李袋從床底拉了出來。
一番檢查後,所有東西都在,包括那30枚銀鑲玉。
快速的穿好衣服,將那200塊錢裝進了口袋裡。
“真是個無情的女人。”
“睡了一夜,扔下200塊錢,人就不見了。”
“連聲招呼也不打,真是太沒禮貌了。”
宗大偉自言自語著。
不過,反過來一想,他又覺得王雪的為人其實挺好的。
200元欠款不要了,並且還又留下了200塊錢。
這說明王雪很大方。
而且昨天晚上兩人擠在一張床上,這也說明她是很開放的。
並不是一個思想很禁錮的女人。
有時候交上這麼一個朋友,其實也挺有樂趣的。
只可惜的是,現在人卻不聲不響的離開了。
簡單的洗漱了下,宗大偉便鎖上了房門。
來到街道上的早餐鋪,他吃了一碗腸粉,接著又吃了兩個茶葉蛋,然後喝了一杯豆漿。
一共才花費了一塊錢和四兩糧票。
吃飽喝足後,宗大偉多番打聽,終於找到了一家可以幫忙印刷紙張的小店鋪。
從店裡借來紙和筆,宗大偉親自寫了一張尋人啟事。
寫的比較通俗易懂,大致就是外公他們在來州市的家庭地址以及大致來這裡的時間並且還有姓名和年齡。
宗大偉還在尋人啟事上寫了如能提供線索或者直接幫忙找到人,他將會當面進行酬謝。
因為沒有手機和電話,所以聯絡方式就沒有留。
不過,他把聯絡地址寫在了尋人啟事上。
那就是他現在所租的那兩間房子。
寫好後交給店主,讓其幫忙印了1000份。
印刷好後,店主一共收了20塊錢。
宗大偉又花了五毛錢從印刷店裡要了一些麵粉和熱水。
店老闆人挺好,還免費提供了一個小塑膠桶和一個破掃帚頭。
麵粉加熱水,宗大偉在水桶裡自制了一些漿糊。
隨後,宗大偉又與印刷店的老闆聊了聊。
表示想借店鋪裡的那輛二八大槓腳踏車騎一天。
絕不白騎,他可以付三塊錢的騎車費。
印刷店的老闆表示可以,正好他今天不用騎腳踏車。
但是他讓宗大偉付100塊錢押金並且還要把邊防證也要押在他這裡。
宗大偉表示100塊錢押金可以,但是邊防證不能壓在店裡。
理由是出門在外,如果遇到檢查的,沒有邊防證是很麻煩的。
店老闆想了想,表示理解。
但他又讓宗大偉再多給20塊錢的押金。
另外,騎車費也漲到了四塊錢一天。
宗大偉同意了這個要求。
他交給店老闆120塊錢。
為了保險起見,宗大偉又讓店老闆寫了一張收據並按上了手印。
他倒不怕這120塊錢押金收不回來,畢竟腳踏車他要騎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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