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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是花錢的大頭,黃美華已經生育過一個孩子,不可能不懂這個道理。
但她還是住進了素華生產,那隻能說明,在她臨產之前,就已經做好了「換子」的準備。
「黃美華對外宣稱,優勝小區的房子是拿丈夫意外死亡的賠償金買的,並且不止一次跟別人提起,房子會交到大兒子路銘手上。」
陳清淮翻到調查報告上有關路銘的片段,因為調查側重原因,路銘的資訊很少,且側重於黃美華對大兒子的無限付出,可以說路家百分之九十的金錢資源都落在了路銘身上。
黃美華對路銘的培養,完全是不計付出的,甚至為了維持大兒子的光鮮體面,她一天要打兩份工,就這,還只是勉強維持。
至於她對路小樹,一個人的付出是有限度的,黃美華將愛意和金錢都給了路銘,那麼留給小兒子的,則是無盡的苛責與謾罵。
「以當年的物價和黃美華的經濟條件,她根本不可能在素華醫院生產後,還有錢買得起優勝小區的房子,更甚至她還有足夠多的金錢負擔兩個孩子的生活開支。」
「遠的查不到,但就路銘這些年的生活開銷和私立大專的高昂費用,就根本解釋不了來源。」
現金交易雖然可以避免追根究底,但只要有耐性,根本耐不住細查的。
「而且,巧合的是,每次路小樹身上出現難堪時,過後不久,路銘就會大肆消費一番,如果外人說起,黃美華就會說是大兒子出息掙了錢。」
陳清淮:……好特麼畸形的母愛。
但如果黃美華真的不知道路小樹是她的親兒子,那麼她加倍地對大兒子好,會不會是一種另外的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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