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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回到家裡,江蘭芳看到繫著圍裙的華志新就覺得煩。
是,華志新是很勤快,愛做事,什麼家務都主動做,跟父母就說她在文工團跳一天舞是體力活,太累了,他輕輕鬆鬆坐在辦公室,回家做做飯洗洗衣服,反倒能活動手腳,是個鍛鍊。
華志新父母只能搖頭,自己選的媳婦,隨他去吧。
但江蘭芳並不因此覺得感激,她只覺得自己嫁給華志新實在太便宜他了,所以他為她做什麼都是應該的。
今晚公公婆婆都不在家吃飯,華志新只做了兩人的菜,但也算豐盛。
一盤子炒雞肉,一盤炒青菜,還有白米飯。
他把飯都盛好,端到江蘭芳面前,又拿著筷子在圍裙上擦了擦,遞給江蘭芳。
江蘭芳看他那窩囊樣兒就來氣,又悶又老實的,能吃什麼事,也就會在家做做飯掃掃地洗洗衣服這種事了。
沒一點出息。
江蘭芳也懶得和他說話,兩人吃了飯,華志新就連忙收拾飯桌碗筷。
他怕弄晚了,等到他爸媽回家看到,就會說他。
以前沒娶媳婦時,華志新心疼父母,一個人承擔這些家務。
現在娶了媳婦,說好和他一塊孝敬父母的,但所有家務還是華志新來。
華志新沒關係,他很願意,為江蘭芳做什麼都願意,但就是怕父母不高興。
他們總說他不是娶了個媳婦,是娶了個祖宗回來供著。
華志新只會傻乎乎地笑,在他心裡,江蘭芳比什麼都重要。
吃過飯,華志新沒事做,也不想,他只想看著江蘭芳,陪著江蘭芳。
所以她看報紙,他就在旁邊端茶遞水。
她去廁所,他就守在門口等她。
她要洗腳,他就趕緊把熱乎的洗腳水倒好,端到她面前,還蹲下來替她脫鞋脫襪子。
「蘭芳,我替你搓搓腳,這樣才暖和。」他伸出手,放進洗腳盆裡,握住江蘭芳的腳背搓著。
江蘭芳很不耐煩見他這樣,腳趾踢出些水花來,濺到華志新臉上。
他沒在意地抬起袖子擦擦臉,又繼續給江蘭芳搓腳。
真沒出息。江蘭芳眉頭皺得更深。
忍了半晌,她終於忍不住說道:「華志新,你這麼會伺候我,你怎麼不去拍拍你那些首長們的馬屁啊,至少謀個一官半職的啊。」
華志新沉默著,低頭道:「我不會弄那些。」
「什麼不會,我看你就是沒出息,不願意學。」江蘭芳將盆裡的水花踢得更大,「你難不成就想一輩子當個普通文職,下班了在家做做家務,伺候老婆孩子?」
華志新覺得這樣也很好,可他不敢說,怕江蘭芳更加罵他。
江蘭芳看他那沒有志氣的樣子就氣不打一處來,「志新志新,你名字裡還帶個『志』呢,你怎麼就那麼沒志氣?你對得起你爸媽的期望嗎?你要是當了首長,這些事都可以叫勤務兵叫保姆來幹,哪用得著你啊!」
江蘭芳知道時蔓就不用做家務,凌振也不用,有勤務兵鍾臨,把家裡收拾得乾乾淨淨的。
相比起來,華志新簡直就是個窩囊廢。
華志新被江蘭芳的語氣嚇得抬不起頭,他知道,自己又讓她失望了。
他咬著嘴唇,沉默半天,忽然想起來,「對了,今天開會的時候,部裡說要派人去邊防軍區那邊聯絡政治工作,在那裡駐守一年,回來可以考慮優先提拔。」
華志新本來是沒這個心思的,但現在江蘭芳一罵他,他就有了那麼一點上進心。
至少,他不想讓她不開心。
江蘭芳瞥他,「你想去?」
華志新鄭重地點點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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