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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跟衛凌真結了婚,兩人就是,軍婚在我國可是受法律保護的。
臉色變換著,劉和昌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林翠香是知道劉和昌這人人品不行的,可沒想到大庭廣眾下被這麼打臉。
秦清曼打劉和昌的臉可不就是打她的臉,誰讓兩人現在是夫妻。
灰溜溜的,林翠香沒臉在供銷社待下去了。
但看著周邊那些光彩閃閃的大件物品,她眼熱,心也熱,她捨不得真的扔下,如果結婚時這些東西擺在家裡,絕對能給她掙天大的面子。
看誰以後還敢說她剋夫,說她嫁不了好男人。
想明白關鍵點,林翠香垂下了頭顱。
算了,掉點面子算什麼,實際好處才更實在。
「同志,打包吧,天色不早,我們還有其他事要辦。」秦清曼見鎮住了劉和昌的糾纏,也沒打算一直耗在供銷社,而是提醒售貨員該幹活了。
「同志,你等等,我拿批條給主任審批。」
接待秦清曼的售貨員立刻從櫃檯裡拿出帳本記錄起來。
七十年代在供銷社買一般東西只要有錢、有票就能買,但大件物品不一樣,除了錢、票,還得讓供銷社的主任批條才能真正買到,要是供銷社主任不批,就是有錢、有票都買不到。
秦清曼也是到了這個時代才知道這個情況。
見售貨員寫條,就耐心等待著。
這個時候劉和昌已經扯著林翠香悄無聲息離開了。
面子、裡子都被衛凌與秦清曼輪番踩踏,他要再留下那可就真是不要臉。
劉和昌與林翠香離開時售貨員也看到了,但並沒有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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