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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瑾妹的期盼和父皇的遺願都要活著回去。
他心裡面瑾和父親是最重要的兩個人。母親在他三歲拋棄他,他對母親是恨之入骨的。
瑾為什麼會來這裡?他哪裡敢想是因為他曾經給她講過他在漠北看星星的事情,小東西一直很想來看看他看過的星星呢。他以為她是無意間湊巧來到這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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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小,等等我。臭阿小。你在沙漠裡迷路,會被流沙捲走的。”
文瑾在摩訶沙漠邊邊上追著她收養的一條小土狗,這是她此生養的第三條小狗,第一條阿大被端木害死了,第二條阿大西施犬留在王宮陪大王和長林了。
她很喜歡小狗,她遇見這條小狗的時候,是在她在那個雪夜,荒蕪的古剎裡睡醒的翌日,小狗也蜷在戰馬赤兔的腹部,顯得比她還可憐不少。
她當時問小狗,你也沒有家了麼,小狗沒回答,畢竟小狗不會說人話。
文瑾就同情心氾濫把小狗兒抱著一路作伴了,倒不知是不是偷了誰家的小狗兒呢。但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古剎裡,流浪狗的可能性比較大了。
文瑾一路北上的路上,見了好多見聞,她離開廣黎帝都的時候是冬天,那夜大王被傅昶所行刺受傷了,她決定不做沒用的負累,所以留書出走了,開始一個人帶著長憶流亡,被國家主公驅逐真的特別心灰意冷。
不過她沒有一蹶不振,因為人無論身處怎樣的逆境,都不可以放棄自己。只有自己堅強起來,面對現狀,並嘗試改變現狀才會使亂糟糟的生活迴歸正規。
文瑾雖然對感情死心眼,但素來是堅強的女人,尤其肚子裡揣著一個,所以無論現狀多慘她都不可以倒下,何況她手裡帶著幾十萬兩錢銀,生活是無憂的,吃不上飯才發愁呢,有飯吃就不愁了。
好好活著。要比仇人活的久,不能親自手刃,能去墳前揚骨灰也行吧。
文瑾換了男裝,把過於惹眼的臉頰用牆土弄的黑黑的,一路往北走,她一個人走過了很多城郭,每到一個地方都看到了街市人文的不同,還聽到了很多不同的方言,單罵老子娘都分外有地域特色,在街頭巷尾聽見了不少版本。
流離失所使她增加了見聞。也算是有得有失吧。凡事看積極向上的一面,人也會比較容易快樂。
她因為肚子裡有長憶,所以她行路很慢,路上因為顛簸,動胎氣,下面出了幾次血,病了一二月,在客棧裡悄悄出去找大夫拿藥,一個人在外並不敢聲張,總歸是將孩子保住了。一個人吃保胎藥還是會想起孩子父親,也會羨慕路上相互攙扶的老夫老妻。
好可惜,她沒有任何奇遇,也沒有大著肚子在異地幹出一番驚天動地的事業來,她單保胎藥吃了百餘副吧,她身體不好,便強迫自己多吃食物,幾個月就從九十三近胖到了百四十斤了,路上又穿著男裝,就像個大肚腩的圓圓的髒臉小生,並沒有遇到劫財劫色,還算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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