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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醫院,要麼交警隊,隔三差五還抱著孩子、抬著婆婆一起去。你說說,這事鬧得。”
崔業偉事實上是否對魏品月或者其他受害人施以暴力行為,魏品月說有,崔業偉說沒有,這就形成了羅生門時間,不過,在沒有決定性證據的情況下,法律只能做出對被告人有力的判決。這不是法制不健全沒能保護受害人,恰是因為法制健全了,社會物質條件足夠豐沛,才會摒棄“寧可錯殺三千而絕不放過一人”式的粗暴方式,法律不敢想象,如果眾口一詞就能定罪,還有什麼安全感?
只是,這樣的道理即便有人說,也沒人肯認真聽,就好像吃瓜群眾寧肯相信臆想出來的倫理劇,也不肯相信法院慎之又慎做出的判決,在這種情況下,衡鑫所成為輿論隨意擺佈的角色,再加上李智偉揭竿而起的離開方式,蔣明哲感到從來未有的壓力也在情理之中。明哲、明哲,明哲保身之意,這個當口,他如何也做不到明哲保身了。
安奕鳴又問:“起訴李智偉那個案子處理的怎麼樣了?”
“還處理呢?”林楓從鼻孔裡發出一聲重重的哼,“司法局要約談兩位大主任,案子暫不予處理。”
原來是想將別人一軍,卻不想成為“懸”案,反成了衡鑫所被人詬病之處,“事情總要一件一件的解決……老太怎麼說?”
“醫調委組織多方會談,老太要求你必須出面!”林楓宣讀 “懿旨”,“老太說了,這樣的事,法律已經退居二線,讓你以道德為準繩,以和平解決為目的,必要的時候,可以讓步。”
“*”安奕鳴咒罵一句,一腳踢在牆上,牆壁微微一震,緊接著門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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