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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品月的死,對崔業偉後續案件的處置帶來了某種契機,互為侵權人和受害人的兩個人均已死亡,刑事處罰已經煙消雲散,剩下的僅為民事賠償,崔業偉強姦因證據不足判決無罪,也就沒有所謂的民事賠償了,而魏品月交通事故有保險公司作為責任方,也與魏品月的家人無關。是不是真如如魏品月所言,只有一死才能解決問題?
對崔妻來說,似乎也沒有了追著警察問為什麼不追究魏品月刑事責任的理由。當然,她也不是沒這麼問過,甚至在魏品月出事的第二天,崔妻就到處置事件的派出所吵鬧,大呼小叫說魏品月是為了逃脫責任才假死的。
整個派出所的人,除了一位留守的老警察,全都去過了海居廣場的現場,對魏品月會有天然的同情,這與死者為大沒有關係,而與魏品月的個人品質有關,她誠懇有禮,態度溫和,還留下那麼一封情深意切,卻又不失坦蕩大度的遺書,很難不讓人心生憐憫,反觀崔妻,道理明明已經對她說了無數次,還是擺出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架勢,如此差距警察們的心理天平自然而言傾向於魏品月。
所以,崔妻的話一出口,派出所裡的溫度瞬間降了好幾度,空氣彷彿是被凍住了一般,過了許久,所長才冷颼颼地說了句,“崔業偉躲在哪兒?”
崔妻一愣,“你這麼說話什麼意思?我家老崔是被醫院給害死的,這事還是你們警察處理的。”
安靜的房間裡能聽到所長咬牙的聲音,“魏品月的案子也是我們警察處理的,她當場死亡,連被送到醫院搶救的機會都沒有。”最後一句,你怎麼還有臉汙衊死者?所長是用了咽糠咽菜的力氣才把這句話嚥了回去。
崔妻的眼眨了好幾眨,口中支支吾吾,應該是也不知道該如何回答所長的話。她從來都不是不知道自己理虧,只是想借輿論、借弱勢地位,謀取不正當利益罷了。
旁邊的女警手中拿著的正是魏品月的遺書。魏品月是職業教師,有一腹好文采,更有一筆好字,字型是娟秀舒展,行文流暢簡潔,可見她個性也是溫潤柔和的,整個遺書的字型從一而終的,用鑑定科同事的話來說,魏品月尋死之心堅決,沒有絲毫猶疑,雖然字裡行間都是對丈夫、對女兒的念念不捨,卻沒有因為不捨而改變一心尋死。
這位女警出過搶劫、強姦案的現場,出過魏品月自殺案的現場,出過崔妻怒闖衡鑫所的現場,對整起案件的來龍去脈非常瞭解,對魏品月、崔業偉也都有一些瞭解。在她的看來,崔業偉犯案多少是有一些心理層面的因素的,比如他患有男性疾病,或許只有在強迫的、非自願的性行為中才能得到快感,犯罪行為是基於這種很難克服的心理衝動;魏品月亦然,她面容姣好,性情溫和,工作穩定,家庭幸福,卻因為崔業偉而毀壞殆盡,兼之過於細緻、敏感的性格特點,又被暴風驟雨般的輿論裹挾著,鑽了牛角尖也找得到相應的心理因由。
而崔妻不同。她完全瞭解自己在整個事件中的優勢和劣勢,陳浩說過、醫療委說過、交警說過,她就是揣著明白裝糊塗,試圖攪渾這潭水,獲得一些不屬於自己的利益。她甚至不及她的那位鄰居閒人馬大哥,馬大哥是因為自身學識不夠,才會對形勢有了錯誤的評估。
女警原本一肚子的火氣,只是看到遺書最後那幾句話,火氣又散了去,彷彿一下子被抽走了滿身的力氣,她竟粗粗喘了一大口氣,說:“魏品月案涉及個人隱私,應家屬要求,我們不方便向你透露任何案情。”
女警這一句話又把崔妻的心火點著了,“哦,她死了就涉及隱私,我家老崔呢?又是挖心挖肺又是四方五方討論的,那個時候怎麼就沒人談隱私了?”崔妻說的應該是死亡原因鑑定過程中的解剖。
幾位警察很想趕快把崔妻這尊大佛送走,倒不是因為他們怕一個鬧事的中年婦女,而是因為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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