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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提交證據,只要能豁得出臉皮,下狠心鬧事,最好詞嚴厲色一些,就能把朱法官從審判臺上拉下來。至於朱法官的態度,安奕鳴就無法推測得知了,她是終於找到了藉口把案子交出去長長鬆了口氣?還是因為領導拉偏架的做法氣炸了肺?
辛法官例行公事地解釋完之後,先總結了上次庭審時雙方需要繼續舉證的焦點,然後又問是否有新證據提交。還沒等毛曉鷗說話,賈青青倒是先跳了起來,“有,有份錄音證據。”
安奕鳴臉色一下子暗沉了下來,開庭前他湊到楊樂然身邊說的就是這件事,楊樂然還一臉不置信,如今看來,毛曉鷗還真沒什麼不敢做的,楊樂然有些憂慮地看著安奕鳴,他臉色陰沉難看,但並無擔憂,他有了對策嗎?
只聽到毛曉鷗說:“我方需要提交法庭的新證據是一段音訊,是被告律師與我方的談話內容,同時我方需要強調一點,安奕鳴律師與被告不僅僅是委託與代理的關係,更是男女朋友關係,其身份特殊,所做描述可以作為定案依據。”
毛曉鷗幾乎帶著點趾高氣昂的架勢把光碟交給書記員,同時分別給法官和安奕鳴一份書面材料,辛法官拿到材料後看了幾眼,就抬頭瞄了瞄安奕鳴,又轉頭看了看毛曉鷗,目光復雜得很。
果然,這份錄音就是前幾天毛曉鷗和安奕鳴吃飯時的聊天內容,錄音中安奕鳴非常明確地說歡歡就是楊正清的兒子。
安奕鳴坐直身體,一瞬的慌張已經褪去,說:“第一、非法手段取得的錄音證據不具備法律效力,毛律師在錄音前並沒有告知我,對話中又有多處引導,甚至誘導性的語言,我們是同學,私下見面喝酒聊天並無不妥當之處,她卻把酒話當做證據,有悖誠信;第二、我承認與被告間存在一定的私人關係,但我僅僅是本案律師,作出的所謂自認並不能約束當事人,我的當事人也表示否認。”
一旁的楊樂然點了點頭,說:“我並不知道歡歡與我父親之間的血緣關係,也從未向律師作出肯定的描述,我和我的母親都不認可安律師在錄音中所做陳述。”
表面上看,是楊樂然把安奕鳴給賣了,但事實上這是兩個人有默契的表現,庭審中律師的陳述尚可被當事人推翻,何況私下?安奕鳴在桌子下拍拍楊樂然的手,讓她不要緊張。
辛法官面色如常,看不出傾向,例行詢問了錄音中對話雙方的身份、具體的時間和地點等,安奕鳴和毛曉鷗陳述一致,然後辛法官又問被告方是否有證據提交法庭。
安奕鳴站起身,朝辛法官鞠了個躬,說:“基於原告突然拿出的新證據,我方也有一份同樣的影片證據提交法庭,但證據事關重大,需要和當事人協商,請法院能給一定時間。”
辛法官看了看時間,又看了看在場人,案子已經是第二次庭審,實在沒必要再開下一庭,便決定休庭五分鐘。
其實安奕鳴早就知道毛曉鷗約他吃飯不懷好意,也發現了毛曉鷗一直襬在桌上的包有些不對勁,他留了一手,戴上了藏有微型攝像頭的眼鏡,為了不讓毛曉鷗發現,他甚至到眼鏡店配了副平光鏡。同學做到這樣的程度,也真是令人心寒。
安奕鳴一直都期待著是自己判斷錯了,毛曉鷗是律師,不可能不知道這樣的證據在法庭上根本起不來太大作用,可是誰都沒想到毛曉鷗提交法庭的音訊是剪下過的,對話還是那些對話,卻大不相同。這麼做,性質就全變了!
“如果我申請鑑定,你也不反對嗎?”
“我為什麼要反對?申請鑑定是當事人的權利嘛!”
“難不成楊家人還能承認孩子是楊正清的?”
“他們都知道的。”
“知道什麼?”
“那孩子是楊正清的兒子唄。”
原本只是好友間酒後胡言,倒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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