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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翔與向楠的困境,用一句話來描述就是,他們在並不知情的情況下,做了房東向小額貸款公司借貸的擔保人,且如果安奕鳴估計沒錯的話,是連帶擔保的那種,就是說如果房東欠債不還,賀翔夫婦就要承擔償債義務,很顯然他們已經在“被迫”還錢,逼迫的程度已經影響到日常生活了,賀翔的鬍子拉碴、向楠的大黑眼圈明確昭示這一點,更不要說安奕鳴耳尖地聽到那句“要債”。

“那個。”安奕鳴咳嗽一聲,噴出一大口酒氣,孕婦向楠掩著口鼻往後坐了坐,他連連道歉,“對不起對不起……我就想問問,訴了嗎?”

賀翔與妻子向楠,面面相覷,均是一臉迷茫。

“我是意思是說小額貸公司到法院告你們了嗎?”安奕鳴多少有些看不起眼前這兩個人,既然都是教師,肯定受過高等教育都,就算平時不讀書不讀報,可遇到這麼大的事,連上網查查應對措施也不會?訴,這個字都聽不懂,心也太大了點吧。

果然,這兩口子仍然迷濛著眼睛,搖頭回答,“不知道。”

安奕鳴只好問得更直截了當,“接到過法院的電話嗎?收到過來自於法院的檔案嗎?”

賀翔回憶了好一會兒,猶疑著搖頭,也不知道是想不起來還是沒有,“這種電話不都是騙人的嗎?我好像接到過,但是基本上都是沒聽完就掛了。”

無知使人盲目!不管是哪種電話詐騙,之所以有人上當受騙,都是因為現實中確實有這樣的行為存在啊,就比如說法院完全有可能電話通知領取法律文書,接到電話的人不應該一杆子打死,而應該去分辨真假。誠然,不具備分辨能力的時候,否定最最好的止損手段,但不巧的是賀翔正身陷法律事務中,決絕的做法固然是為了讓自己不陷入新的騙局,卻也會把自己逼進牆角——法官缺席開庭、缺席宣判,連為自己辯駁一句話的機會都沒有。

安奕鳴在心裡翻了翻白眼,咬著牙說:“有沒有接到法院專遞?”

總算,賀翔肯定地搖了搖頭,多少這也算是個好訊息。

“有辦法嗎?”面對賀翔和向楠同時眼巴巴地看這安奕鳴和謝敏這兩位救星。

安奕鳴決絕地搖了搖頭,不過更決絕的話還沒說出口,就被謝敏罵了句你去喝點水去。

但是,安奕鳴所擔憂的難道不是事實嗎?合同!白紙黑字親筆簽下的合同,除非欺詐、脅迫、顯失公平等才有可能被撤銷,雖說賀翔明顯是遭到了“欺詐”,可如何證明欺詐?全憑他紅口白牙的一段說辭來解釋鬼打牆的行為?法庭上再妙語連珠都不如一份書證!應該說,法官作為普通人,肯定會選擇相信賀翔所說的一切,因為賀翔與原房東幾乎是陌生人,沒有擔保的情分,更何況現實中不是不存在被騙的“賀翔”們;而法官之所以能夠成為法官,是因為他們判斷事實是用證據而不是情感,也就是說紅口白牙推翻不了白紙黑字,否則打官司就不是比拼證據而是比拼話術了。更何況賀翔敗訴後尚向原房東追償,而小額貸公司輸了便是徹底輸了。

安奕鳴說完,向楠尖聲喊了句難道法律是定來保護壞人的嗎?

確實在大部分人聽來,安奕鳴分明是在為小額貸款公司辯解,事實上作為法律工作者的安奕鳴和謝敏,他們太知道在任何一種法律關係中都沒有絕對的公平,可又不知道如何向兩位教育工作者去解釋這個問題。沉默間,賀翔也附和了一句,“就是,他們根本就是騙我籤的字。”

謝敏瞄來安奕鳴一眼,見他一張黑臉透著紅光,這根本就是喝醉後的反應,遂接過話茬,拿出給學生講課的姿態,說:“賀老師,你應該不想再受一次騙吧?”

賀翔夫婦不解地看向謝敏。

“我是律師,只對法律服務負責,不對最終的結果負責。”謝敏頓了頓,給了賀翔夫婦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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