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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僱傭這名職業小偷,去搶走鈴木園子的東西。不管是揹包還是手機,只要搶走即可。
——就連作案地點也是對方提供。
但小偷並不知道僱傭他的人是誰,像他們這樣的人其實也有自己的一些小渠道,對方是透過一層中介找上他,約定好了先拿一半錢,等完事之後就會給他剩下的錢。
但去尋找那名中介時,卻發現對方只是一個三流演員假扮的,僱主非常謹慎,錢是突然出現在他家裡,連同一張指導他這樣做的紙條。從三流演員那裡得到這張紙條,用的是許多便利店用的列印紙光澤紙,就連字都是電腦列印,上面也沒有留下指紋。
看起來線索中斷了,但其實不是這樣。如今的便利店裡都會有攝像頭,而對方指定的執行人是小偷,顯然他應該透過某種渠道同時知曉了小偷和演員二人。
加上從演員獲得指示再到小偷辦案這段過程時間很短,不過才兩天的時間罷了,縮小範圍後,只需要鎖定範圍內的幾個便利店,快速的加速瀏覽錄影內容,鎖定了一個最可疑的人物,有趣的是,對方就是報警抓鈴木園子的男人。
指導他人犯罪自然是罪行,但鈴木園子當街打人也是犯罪。就算是抓捕了男人,鈴木園子依舊要付出代價,除非……兩起案子的當事人同時達成和解。
而這也是上頭的意思。他們想儘快將這件事平息下來。
心裡有了主意的南森,將這兩個當事人都帶進了審問室。
鈴木園子是未成年,她要求讓毛利蘭和毛利小五郎,連同管家和律師在場,這一點南森也任由著去。
於是三方坐定,南森不給他們兩個開口的機會。說道:「鈴木園子小姐,有一件很遺憾的事情要告訴你,根據我國的公共安全法規定,任何人無論是什麼原因,透過暴力手段進行個人對決的行為都違反了決鬥罪,你這種行為若是對方追究,將會被判處六個月以上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鈴木園子:?!!
園子震驚的看向了管家身邊的律師:「這、這是真的嗎?」
這名律師尷尬的說:「是的,二小姐。」想告訴您,但是您壓根不聽,本來就是想透過私下和解來解決,現在……男方願不願意和解還不一定。
就算願意,恐怕也得大出血了。鈴木財團是正經集團,做不來脅迫之事,如果對方是個混不吝的想撈一票讓後半生衣食無憂……就算是透過其他手段諸如威脅對方以後找不到工作之類的……也沒用啊。
「可是我以前也這樣,不是沒事嗎?」園子覺得很離譜,她向來不關注這類的事情,是真的第一次知道原來判刑這麼重。
但她也不想想,日本為什麼當街鬥毆事件那麼少,就是因為判刑重。就跟插隊、公園吐痰、爬電線桿、勸酒之類的一樣,不被追究沒事,一追究能後悔終生。
毛利小五郎頭疼的說:「你以前沒事只有兩種原因,一種是對方不跟你一般見識,另一種當然是私下和解了啊。拜託你了,這是常識吧。」
「可是他又沒有受傷。就我那幾下,他連塊淤青都沒有!」園子還是覺得無法接受。
南森道:「現場有諸多目擊證人,對方若是受傷和你拒不認罪都會加重刑罰,而就算沒受傷,六個月的刑期是最低的。」
園子,眼皮子一翻,看起來就像要暈厥過去。
但南森的下一句話讓她打起精神:「那麼這位先生,您也先別急著幸災樂禍,我這邊已經查出來,您私自闖入他人家裡,用錢收買對方僱傭那名小偷,偷取鈴木小姐的揹包。揹包裡的物品經過鑑定,合起來的金額大約是六千三百萬日元。擅闖民宅加上共謀偷竊罪,涉及金額巨大,很遺憾,您下半輩子都得在牢裡度過。」
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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