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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滴眼淚,滴在了阿荔的手背上。
「阿荔。」黃大顯的眼圈也紅了,「其實,從我的角度來說,我不想要你去爭什麼,我只想把你帶得遠遠的,遠離這裡的一切,就再也沒有紛爭,沒有煩惱,但是,我認為的快樂不是你的快樂,就好像,你有你自己的堅持,始終不願意跟我走一樣,我希望,你能得到你內心的平靜,餘生無論怎樣過,都過得開開心心,就像我哥說的,如果你官司不打了,內心和生活都平靜了,那我們就什麼都不說了,但如果不是,你就說說你的想法。」
更多的淚滴,打在阿荔手背上。
阿荔抬起頭,一雙淚眼,滿是迷惘,「什麼是對的呢?所有人都說我不對,那什麼是對呢?」
與阿荔的迷惘和黃大顯的激憤不同,賀君與的眼神,一如既往,冷靜又清明,「對和錯的界線,本來就是人定的,在某個時期,這是對的,到另一個時期,可能它又不對了。一件事,在你看來,a選項是對的,在另一個人看來,b選項才對。所以,問對和錯,沒有什麼意義。我們活在當今,對和錯的界線就是當下的法律,在此基礎上,你堅持你的對,那就是對的,而我,能做的事,就是幫你說服法官,你是對的,其它的,不重要。」
「哥!你這給人越說越迷糊!」黃大顯老大意見了,覺得還是得自己上,他哥這個沒人情味的,靠不住,「阿荔,你沒有錯!爭取屬於自己的東西,怎麼會錯?阿荔,我和我哥,永遠支援你!」
賀君與就這麼莫名其妙被黃大顯代表了,這話也就黃大顯敢說,別人敢胡亂代表他,他就敢當面給人沒臉。
阿荔是真的迷糊了,她甚至開始覺得,自己真的是錯的。
阿東不在了,她難過嗎?
她當然難過。
那是她曾經全心全意信任過並且打算好好一輩子過日子的人,是孩子的爸爸。
她也在很多個夜裡輾轉難眠、流淚到天明,可是,日子還是要過下去的啊,她還有孩子撫養,她得打起來精神來想想今後怎麼辦,給自己規劃一條活路,她覺得,只要努力勤快,日子就算一開始的難一點,但總會慢慢好起來的。
她和阿東原來的店子,公公家裡收了回去,不准她再開,她只能想辦法去找地方上班,去美容院當護理師,也去過服裝店幫人賣衣服,但是,每家都沒做過一個星期,不是她不願意幹或者做不好,而是,有人不想她好好活。
無論她在哪裡上班,都會有人找上來門來罵,罵她沒有良心,貪圖財產,丈夫死了就和婆家爭房產,還把婆家告上法庭,是個狠毒的女人,甚至還說,丈夫剛沒,就跟別的男人勾搭到一起,說不定在阿東死之前就給阿東戴了綠帽了,更離譜的,還有說阿東就是她和別的男人合謀害死的,生生編出個潘金蓮的故事來。
不但來罵,還要鬧,還要動手,把人家店裡東西推倒,她賣衣服的那家店裡,人家掛在模特上的衣服,還被噴了不知道是油漆還是顏料。
她沒辦法,只好賠人家衣服,跟人道歉。
就這麼個鬧法,誰還敢用她?這條街上最後有家飯店答應她去當服務員,她還沒開始上班,只說好了,飯店就被人圍攻了,來了人也不幹啥,就坐在飯店門口哭鬧,鬧得客人不敢上門,飯店沒生意,最終,店主只好通知她別去了。
就這樣,不但堵了她的活路,還鬧得滿城風雨,人人都知道她是個沒良心的毒婦,丈夫死後要謀婆家的房產,還把婆家告上法庭,走到哪裡,都有人議論,指指點點,家裡嫂子也開始說難聽的話,說被她害得丟盡了臉面,甚至於,孩子都受影響了,幼兒園小朋友的家長也私下裡議論她的事,一個個地八卦到底是誰的媽媽,有的家長私下裡便讓自己的孩子別跟這樣的小朋友玩。
當兒子回來跟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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