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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則是飛s市拍攝。

週一早上九點,民政局。

許是週一的原因,民政局離婚的人還挺多的,江敘和林見溪拿號排隊等了將近半個多小時才叫到他們號。

工作人員望著眼前兩個人,眼底掠過一抹可惜,低頭翻看離婚材料,「夫妻雙方是否確定申請離婚?」

林見溪啟唇,「是。」

江敘一身雪白襯衫,領口微敞開露出凸起的喉結,俊美的臉龐襯得更精緻深邃,抿著薄唇,沒什麼表情。

工作人員靜默了一會,目光落在江敘身上,「男方是還沒想好離婚嗎?沒想好可以回去冷靜幾天再來。」

林見溪卷翹的眼睫顫了顫,「不用了,我們都商量好了,確定離。」

工作人員道:「離婚冷靜期為三十天,三十天內,只要有任何一方反悔了,可隨時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林見溪表情怔了下,她一心想和江敘離婚,忘了離婚冷靜期這一茬。

江敘面容毫無波瀾起伏,對提出的離婚冷靜期感不到絲毫的意外。

「冷靜期一到,雙方帶著相關材料來領取離婚證,如果冷靜期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雙方沒有共同到場領取離婚證的,則視為放棄本次離婚。」

林見溪怔怔地看著工作人員,交握放在腿上的手忽然被一隻手攥住。

「好,謝謝。」江敘握緊林見溪的手,拿上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邁著長腿大步往門口方向走。

「江敘,你……」林見溪被迫地跟著他的步伐走,細高跟鞋踩在地板上發出「噠噠噠」的響聲。

工作人員莞爾一笑,無奈地搖搖頭,從事這行有二十幾年了,她篤定這對夫妻最後沒來領離婚證。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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