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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了一下,「畢竟雖然正常量的怨氣對普通人無害,但這種現場的怨氣已經遠遠超過所謂的適量原則了,對普通警察也是會有一定傷害的。」

【笑死,小崔判官彷彿在勸我們不要自己動手,但問題是,我連案發現場有沒有怨氣都不可能知道呢。】

【多麼痛的領悟,我就是個遇見什麼事情都得大喊警察叔叔救命的廢物。】

【前面的,你只是個普通人而已,怎麼會是廢物呢?】

【你聽聽這話,「是個普通人而已」,還不如是個廢物呢!】

【總之就是,小崔判官這屬於是藝高人膽大,其他人遇見案發現場還是第一時間報警,對吧?】

【總結得不錯。】

肖月懵懵懂懂地點點頭,她自己當然是沒有處理怨氣的能力,但見識過小崔判官一碗湯藥灌下去冤魂當場變成普通鬼魂能力的小月亮十分信任崔殷的能力,「所以我們現在要做什麼?」

「先把冤魂找到。」崔殷思考了一會兒。

這種情況下其實最好的辦法是直接把埋在地下的屍骨挖出來,以屍骨上殘存的資訊直接定位到流竄的冤魂再容易不過了。

但這次的案子和之前崔殷處理過的那些或者死無對證、或者雙方都已經去世、或者以現有華國法律並無法判決的都不同。

屍體生前並沒有接觸過玄學,死亡方式也是十分科學的被人亂刀砍死,整體過程就是一樁標準的兇殺案。

殺害他的人如今也還活著,並不能算是地府公民,還無法歸於地府管轄。

於是崔殷除了給冤魂消除怨氣,並且將對方扔到城隍廟的監禁室等到陽壽耗盡這兩件事之外,竟然沒有什麼能做的了——稍微再多做一點都是侵犯華國警察的執法權,屬於外國友人會做出的最惹人討厭的事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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