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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雲蘇本以為馬上就能美滋滋搬家了,一大早就起來做早飯、收拾房屋和日用,只等晚上下班找個搬家公司就去朋友那裡搬行李。

可讓她猝不及防的是,答應和她換號的同事突然說,人事部規定,不能換號,目的是防止因此滋生不正當交易。

季雲蘇對這個規定簡直莫名其妙,兩人私下協商好就行了,怎麼還這麼多規矩呢。

她去找人事部問,可福利是公司提供的,她縱再多理由也沒用,沒排到號就不給辦入住。

季雲蘇看著已經被她提到工位上的行李,真是鬱悶得想爆粗口。

好在一個來電分散了她的注意力。

她看了一眼號碼,是之前帶她看房子的中介吳越,她此前給了吳越一張名片,兩人沒有關係,吳越這時候打來,多半是有事諮詢。

果然,電話接通後,吳越就率先開口,“季律師,我有點法律問題想諮詢你,現在去你們公司能見到你嗎?要當面說才能說清楚。”

季雲蘇當即道:“我在公司,你直接過來吧。”

半個小時後,季雲蘇在公司樓下接到了吳越,將他帶到諮詢室,因為之前答應了吳越要免費替他諮詢,也就沒有放計時器。

“是這樣。”吳越開門見山,“我大伯是做材料包工的,幾年前他接了一筆大單子,御景山莊你知道吧。”

季雲蘇微微頷首,是A市很有名的一個別墅樓盤,只不過最近因為交房的事頻上新聞。

吳越繼續道:“今年是交房時間,可有業主卻查出樓盤的建築材料用的都是廉價材料,業主們就和開發商鬧。

可問題是,開發商提供的材料清單上,顯示的卻是高價材料,並且材料合同上還有我大伯籤的字。”

季雲蘇聽到這兒就明白了,“所以現在你大伯就成了矛頭上的人。”

吳越嘆口氣,“我大伯那個人,心眼兒實誠得很,他給的材料,從來只會往多了算,絕對不會缺斤少兩,更別說用廉價代替高價,這根本不可能。”

季雲蘇抓住問題的關鍵,“可開發商提供的材料合同單上有你大伯的簽字,但最終得到的卻是廉價材料,所以大家第一反應就是你大伯從中剋扣了。”

吳越也是一臉困惑,他拿出一疊合同影印件,“事情複雜就複雜在,我大伯手裡的材料單子,又確實是廉價材料。那些材料,也確實是他的工廠提供的。”

季雲蘇略一思,捋順了關係。

“意思是,你大伯確實承認提供了廉價材料,且手中的材料合同也確實是廉價材料合同。

但你大伯覺得冤枉,他主張的應該是,當初開發商給他的合同本身就是廉價材料合同,只是現在開發商不承認,反而拿出了有他簽名的當年的高價材料合同。”

吳越忍不住嘆,“不愧是律師,對,就是這麼個邏輯,我反正是越想越糊塗。

事發之後,我大伯第一時間就把當年的材料合同拿出來對照,讓他自己都吃驚的是,材料合同確實是低價材料合同,而他也確實按照那個合同給開發商提供了材料。

所以我大伯認為是開發商當年給他提供的合同有問題,但開發商不承認,他們主張是我大伯偽造了低價合同,因為他們手裡也有一份高價合同,且還是我大伯簽了字的。”

季雲蘇陷入沉思。

合同一式兩份,顯然當年開發商不可能準備兩份不一樣的合同讓吳越的大伯簽字,可如今雙方拿出的自留合同確實不一樣,唯一相同的,就是上面有簽字。

雖然可能性不太大,但季雲蘇還是問道:“字跡鑑定過嗎?開發商和你大伯手裡的合同,簽字都是出自你大伯之手嗎?”

吳越越發沮喪,“找了兩家權威鑑定,確實是我大伯籤的,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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