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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模作樣地給他的所有交易記錄拍了照,拍完後我又說我要把筆記本拿回去做檔案記錄,那交易人一聽,大約是覺得這個東西是給他定罪的有力證據,畢竟那上面有他的字跡,他當場就崩潰了,求爺爺告奶奶地哀求我,不讓我把那個筆記本帶走。
作為一個通情達理的「警官」,我自是不會強人所難,只叫他將那幾頁給我撕下來列印成影印件以後,便打算離開了。
「錢我給你了,東西我就拿走了,對了,之前他給你的那些東西,你這裡還有麼?」
「沒有了沒有了,」那交易人瘋狂搖頭,「他給我給我的那些……老實說,還挺搶手的,一下子就賣出去了。」
能被他很快賣出去的東西,想必市面上的實際價格只會比他手裡高了更多,這夏家……還真是被人當做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金庫了啊。
「對了,」走之前我回過頭,滿面嚴肅地跟他說,「事後你可別想著去跟你董家那位通風報信,不然……我可就無法確定能否保住你了。」
「好好好,知道了知道了。」接受著這交易人畢恭畢敬的恭送,我的內心不由自主地嘆了口氣,從頭到尾我可都沒說我是什麼「警察」,他要誤會,可怪不了我。
這樣,就算是鐵證如山了吧。
得到「證據」的我深諳「事不宜遲」的道理,當即就買了當天晚上回市區的票,馬不停蹄地就要往夏家趕去了。
其實如果可以,我也不想那麼急躁的,但因為夏霽的催促,和腦海里劇情中展現出的種種「羊咩即將受夏霽欺負」的徵兆,我便知道我不能再在此地久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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