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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了,最最主要的,還是高明程長得人高馬大的,一看就身體素質很好,和他一起出門辦事,靠譜!
說實話,高明程並不想出遠門。
出遠門去外地闖蕩的事情,他上輩子已經幹過了,一路吃了不少的苦。
並且體驗過後世的飛機、高鐵後,他更是看不上現在的汽車和綠皮火車了,這出門一趟,就是遭罪。
但蘇通好歹是高國兵介紹的,並且看蘇通之前的樣子,也未必會去瀋陽,於是他就爽快的答應下來了。
並且說道:“行啊,那蘇廠長要是決定好了,就到高家村來通知我一聲。”
“哎,好好!”聽見高明程答應了,蘇通就放心了不少。
這以後不管去不去,他都沒有那麼擔心了。
接下來,他要再找更多的同行,好好的打探一下具體是怎麼個聯營的,然後再做出一個選擇。
高國兵拍了拍蘇通的肩膀,說道:“你找明程一起去,那就對了!明程是打獵、採藥的一把好手,是個膽大心細的人。”
一聽高國兵這話,蘇通對高明程就更加的放心了。
這一頓飯,吃的算是賓主盡歡了。
三人分別後,高明程跟著高國兵回到家,拿了那把改良的鳥銃。
鳥銃已經被趙冬梅用粗布給層層包裹纏繞著了。
這年頭雖然不禁槍,但槍乃利器,被人看到後,他人難免會心生膽怯,為了避免這些麻煩,於是用粗布纏裹住。
高明程謝過高國兵兩口子,然後就帶著鳥銃走了。
他沒直接回家,而是去了商場,買了足夠兩件衣服用的毛線團,可選擇的顏色並不多,他買了紅色和軍綠色兩種顏色。
他習慣在山林中穿梭,這會兒沒辦法弄到迷彩裝,但穿著軍綠色的衣服,也具有一定的隱蔽性。
帶著這些東西,高明程回到高家村中。
路過軍嶺時,他又遇見黃大志了,這一次,他發現黃大志的氣色好了很多,精神面貌也和以前大不相同了。
既然遇見,兩人自然會停下打招呼,以及說說話。
在言談中,高明程明顯的察覺到黃大志的變化,而這一切的變化,都是從幾隻兔子的身上發生的。
黃大志的背脊挺直,臉上帶笑,對高明程說道:“現在家裡是我當家了!”
自從高明程教給他套兔子的技巧後,在後面的一個月裡,黃大志有幸套到好幾只兔子。
那套到的第一隻兔子,就被黃大志拿來吃了。
他已經很久沒有吃肉了,又因為繁重的農活,身上的傷一直都沒有好透。他想讓他爸拿錢出來買肉吃,但他爸卻不肯,把錢死死地攥在手裡,絲毫不顧及那錢本來就是黃大志賺來的。
當黃大志自己套到兔子,並且決定吃時,他爸媽都還捨不得,嘴裡嘟囔著讓他拿去賣掉換錢花。
但黃大志沒有這麼幹,於是那天晚上,他終於吃了一頓肉。
而之後套到的兔子,黃大志倒是拿去賣了,但是呢,賣兔子的錢,他並沒有再交給爸媽,而是自己拿著了。
他想明白了,他已經二十二歲,並且是家裡最主要的勞動力,那麼這個家的錢,就該由他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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