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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利是哈達部落出身的勇士。現在他是敢戰軍右營的一名弓騎兵。
此時他就跟著自己帶隊什長,靜靜的跟大家一樣,坐在戰馬的肚子下面。他們就在距離目標鷹眼樓不遠處,一片山丘後面的小山坳中休息。
巴利出身於哈達部落泰西兀家的奴隸,他的母親也是泰西兀家的奴隸。
很多年前,這邊過往的軍隊來來回回。有隸屬於汗八里(元大都)的軍隊,有隸屬於察合臺汗的軍隊,也有隸屬於窩闊臺汗國的軍隊,甚至還有殘兵敗將組成的馬匪。
這些軍隊來去匆匆,今天你來,明天他走。然而無論誰來了,弱小的哈達部落都要拿出女人、牛羊、酒水等,來取悅這些兇惡的,挽弓持刀的傢伙。
當然,老爺們不會真的拿自己的老婆女兒去讓這些傢伙糟蹋,所以女奴就是最好的解決辦法。結果,也不知道伺候了哪位“尊貴的大人”,巴利的母親就懷孕了。
草原上的部落,因為人丁稀少,所以每一個生命都是珍貴的。更何況她本來就是個奴隸,她省下來的孩子,自然也就屬於她的主人的財產,主人家裡就能得到一個新的小奴隸。如果是個男孩兒,那更是讓主人家中,有了很大的收益。因此不會有人嫌棄她肚子裡,懷了外人的孩子,反而對她給予了足夠的照料。
巴利就出生在這樣的環境中。他的母親在生完他15天后,就繼續出去放牧幹活了。不是因為主人家的刻意壓榨,而是惡劣的生存環境下,連主人家的女人生完孩子,很快也要繼續出去幹活。
幾天後的一個夜裡,羊圈不知道怎麼突然壞了。豁了一個大口子,幾十頭羊都鑽了出去,漫山遍野的跑的到處都是。族裡的人,連夜出去尋找。如果不盡快把羊都找回來,那麼很快就要到來的冬天,將會餓死很多人。
巴利的母親也跟著一起出去找羊了。然而到了天亮之後,只有她的馬,自己跑回來了。
兩天後,人們在距離營地只有二十多里外的一處山腳下的草叢裡,找到了她。準確的說,是她被狼吃剩下的部分。屍體的不遠處,還有一個吃的只剩下羊頭的小羊羔。
大家推斷,當時她找到了驚慌失措到處逃竄的小羊羔,於是下了馬,去抓驚慌亂跑的小羊羔。結果因為剛生完孩子,身上有特殊的味道,吸引了暗藏在附近的野狼。馬被狼群嚇跑了。於是黑夜中的女人,沒有了馬,抱著小羊羔,慌不擇路的跑錯了方向。從而,沒有能遇到同樣就在附近,到處尋找走失羊群的族人。最後她終於還是被狼群追上了······
這種事情在大草原並不罕見。大多數人也並不責怪狼。因為狼是草原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吃掉牛羊,甚至吃掉牧羊人,並不會引起牧人的憎恨。因為他們相信,這都是長生天的安排。人吃羊,狼也吃羊。人和狼,在大草原上是平等的級別。
大草原是一個共同體,人、牲畜、狼,還有所有草原上的動植物,都是大草原的重要組成部分,缺一不可。主宰這一切的,只有騰格里大神,和被他選定的那個擔任大汗的人。
有人傳說:蒼狼和白鹿是草原人的祖先,他們奉上天之命降生到人間。然後共同渡過騰汲思,在斡瀾河源頭、不兒罕山前開始繁衍生息。
主人泰西兀家認為,女奴是為了尋找主人的小羊羔,才被狼吃掉的。所以女奴的孩子,就應該被家族更加善待。於是家主泰西兀不但繼續撫養失去了母親的巴利,並且用小羊羔來命名這個男孩。從此哈達部泰西兀家就有了一個叫做巴利的小奴隸。
巴利長大了,不再是小羊羔那麼弱小了。他的身材很健壯,短粗敦實,孔武有力。而且射箭特別準,騎在馬上能夠射下,從天上撲下來想要抓小羊羔的兀鷹。但是他最愛射殺的,還是那些想要偷襲羊群的野狼。每射死一隻野狼,他都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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