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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

仇鬱清:有本事來抓我,我已經死豬不怕開水燙了。

第56章 英雄

我說什麼來著?果然,像仇鬱清這樣的混蛋,一開始就應該被警察抓走才對。

他做的事情,樁樁件件,哪個不是違法亂紀,令人膽戰心驚?現在他居然還好意思直接告訴我其實這場監視是從我初中時期就開始了……他難道認為我會對此大為感動甚至直接原諒他的所作所為嗎?

可惡可惡可惡可惡,這個該死的傢伙!他為什麼要讓我知道這些?凝望著手裡的照片,隨著眼淚的滴落,眼前的景象模糊又清晰,一時間我甚至不願意相信,這個臉上洋溢著幸福笑臉的人,竟然是曾經的我。

是曾經的「裴森」。

是那個尚且還擁有一切、未嘗失去過任何一件事物的,裴森。

我本不願想起的。

只要不知道自己曾經擁有了什麼,就不必痛苦於自己現在已經失去了什麼。

或許仇鬱清說得對,忘記於我而言,其實並非懲罰,而是一種天大的恩賜。

「這就是你想要告訴我的事情麼?」再度開口,我卻彷彿已經不再認得自己的聲音了,或許是因為先前發生的一切已然重新整理了我的下限,以至於面對眼前的「真相」,我依舊能夠做到「處變不驚」,「可無論是初中畢業,還是高中你離開的時候,那些拒絕我的話,你都說得毫不猶豫呢。」

或許我不應該用這種語氣跟仇鬱清講話。

事已至此,翻舊帳的行為僅僅只是徒增傷害而已,更何況提起這些讓仇鬱清傷心,其實都並非我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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