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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保姆的女兒前來聯絡我了,她並不是我的復仇清單裡的其中之一,但聽她的敘述,我似乎是不小心誤傷了她,令她改變了人生的軌跡。
對此我並未產生任何所謂的負罪感,多數事宜都只是交給僱傭的人去做罷了,當然我也如她所願給了她一些用以補償的錢款,但據我對賴淑芬的瞭解,這些錢財於他們家而言是福是禍都是不一定的。
模特公司總喜歡用我「貴公子」的噱頭為我招攬更多的工作,他們還叫我在社交媒體上發布照片以求搏得世人更多的關注。
世人更多的關注?我想,無非就是那些無聊的、令人厭煩的庸碌之輩罷了。
我本打算拒絕的,但一個轉念我又忽然想起,好像裴森是沒有我的聯絡方式的。
就算他想要跟我說話,也無法尋求到一個正當的渠道,那他怎麼向我表達他的愛意呢?
而我又怎麼復仇呢?
於是我答應了公司的請求,並申明,這是我的個人帳號,他們無權過問取用。
我開始在網上發布一些看似高階的相片,相片裡的我自己其實我也不大認得,我覺得我的本質就像一團黑泥,只不過被這幅看上去健美的皮囊包裹偽裝著。
都不過是商業手段罷了,看著規模日漸龐大的粉絲群體,經紀人興奮極了,但我卻對這樣的行為逐漸感到厭惡。
直到裴森終於聯絡了我。
我就知道,看來他對我的喜歡是真心的,我就知道,他不是嘴上說說就罷了。
不愧是我認真去恨的人。
我的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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