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倒黴的張家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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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主要是陸文昭在旁邊輔助,畢竟查案不是崇禎皇帝的特長。
根據卷宗和張家兄弟口述,崇禎皇帝大概明白了他們是怎麼倒黴的。
張家兄弟早間是福建追殺獵物的獵人,因為本事高強,很會追蹤獵物,於是被一個福建商人給看上了,僱傭他們一同到南直隸進貨,讓兩人充當苦力兼職保鏢。
但是商人本來身體就不太好,一直病懨懨的,來了南直隸又吃壞了肚子,一直拉肚子,吃了好多郎中的藥,情況也不見好轉。
沒多久商人就撒手人寰了,張家兄弟頓時就傻眼了,只能是安葬了商人以後,準備將商人的財物帶回去給商人的妻兒。
結果縣太爺知道了這件事,便硬說前幾天一個強女幹殺人案,是張家兄弟做的。
他們本想將作案現場找到的兇器和張家兄弟的手進行比對,結果發現兇器行兇者用的是左手,也就是說,兇手應該是個左撇子,而張家兄弟全是慣用右手,是右撇子。
但是縣太爺可不管這個,硬說張家兄弟是兇手,拉著他們的左手去比對,可張家兄弟都是獵戶,常年幹粗活,手腳都比較粗大,根本不能和兇器上較小的血手印對上。
縣太爺惱火了,不由分說就將張家兄弟關進監獄痛打,讓他們遭受了非人的虐待,都把兄弟二人打的大小便失禁。
即便遭受了暴力審訊,哥哥依然堅持不認罪,弟弟則是扛不住,承認了罪名。
面對哥哥這樣的刺頭,縣太爺只能硬是按著張家兄弟的手去按了手印。
將這間奇奇怪怪的案子給做成了鐵證,直接叛了兩人死刑,直接秋後問斬。
要知道,在大明,只要是縣太爺判了案子,基本上沒有重審的可能。
如果是皇親國戚,或者家裡有軍人,或者科研人員,那麼的確有讓崇禎皇帝親自來處理的可能,才有喊冤的機會。
絕大多數的老百姓是得不到這個待遇的。
而崇禎皇帝親自比對了兇器上的血手印,發現的確比張家兄弟的手小了快兩圈。
兩個慣用右手的人,作案的時候故意用左手,然後故意留下比自己的手小兩圈的血手印?
這玩意是古代啊,他們兩個作案為啥要這麼細緻?
要知道,正常情況下他們是必死的,根本沒有崇禎皇帝來翻案。
所以張家兄弟巧秒佈局,這個機率實在太低。
相反的,他們大可以拿了崇禎皇帝的賞錢逃回老家,而他們不僅不走,還要為自己喊冤,崇禎皇帝怎麼看,都覺得他們確實是冤枉的。
想了想,崇禎皇帝要他們對著祖宗發毒誓,絕對沒有幹過這件事,否則就斷子絕孫。
兩人毫不猶豫的跪下發毒誓,更加堅定了崇禎皇帝的想法。
按照兩人所說,拿商人帶來了幾千兩銀子,但是卷宗上完全沒有記載。
後來果然在縣太爺的家裡搜出了這些銀子。
那麼證據已經很確鑿了,縣太爺覬覦商人的遺產,於是誣陷張氏兄弟,屈打成招,硬拉著張氏兄弟畫手印,最後自己私吞商人遺產。
果然,崇禎皇帝還沒有審問,看到張家兄弟的時候,縣太爺自己就全招了。
好傢伙,崇禎皇帝的西廠都沒來得及動刑呢。
崇禎皇帝直接宣佈張家兄弟無罪,就地平反釋放,這個倒黴的縣太爺直接送去南直隸刑部治罪。
由於那時候的崇禎皇帝忙著征伐兩湖的反王,沒時間多管,覺得自己的處理應該沒問題。
南直隸的刑部怎麼都該給這個噁心的縣太爺判個死刑吧?
於是崇禎皇帝征伐兩湖,而張家兄弟則帶著商人的遺產去轉交給他的妻兒。
等崇禎皇帝率軍歸來的時候,張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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