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袁崇煥該不該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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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毛文龍的手下來源構成,就知道他們這些人都有無數次機會投降滿清,但依然堅定了跟著毛文龍上了皮島和滿清作戰。
2.你八個月沒飯吃了(沒有軍糧,只能吃野菜之類的),還沒有投降,這還不叫忠臣?
3.如果毛文龍真的心懷叵測、目無朝廷,在雙島有一百個袁崇煥也得被砍成肉泥,而絕對不會長跪等死、引頸就戮。
4.毛文龍死後,東江鎮分崩離析,最後被滿清攻破。然後明朝發現渤海灣千里海防出問題了。需要靠登州天津等地水師留下的一堆破船去防備後金督促朝鮮新造的堅固大船可能的突襲了,真是處處被動,兵力捉襟見肘。
5.論跡不論心,袁崇煥做到了黃太極和漢奸們做不到的事。毛文龍被袁崇煥殺了,半年後,黃太極兵臨北京城下,袁崇煥姍姍來遲,還要入城,真像“雙簧戲”。
6.甚至袁所謂毛文龍的十二大罪,其中一條就是“爾奏有牧馬登州取南京易如反掌等語”,注意這個“爾奏有”,就是說毛賊竟然在奏摺當中公開了他和後金夾攻明朝的叛亂計劃,這“爾奏有”三字可是袁自己說的,難道非要視而不見嗎?
總之呢,毛將後金書信奏明朝廷,說明他囂張至極,公然叛國,當斬;毛不將後金書信奏明朝廷,就說明他暗通敵人,準備叛國,亦當斬。
這和岳飛的“莫須有”有什麼區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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