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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胡天蚺跳上馬車,妖舟一定會動手,註定因此和族長尚未見面就撕破臉。然而,為了金朝,她願意。

就在這看似尋常實則千鈞一髮之際,有人大喝一聲:“且慢!”

胡天蚺扭頭看去,妖舟也掀開小窗簾向外看去。

但見,晨曦中,金朝騎著一匹高頭大馬,獨自一個人在萬丈光芒中奔赴而來。此時此刻的太陽,反倒成了背景,彷彿化為了一身羽衣,為金朝披上了金光。那斑斑血跡,彷彿就是裝點英雄的鮮花,暗自生香。

金朝那樣奪目,令人心生崇拜和敬仰。

妖舟視力極好,將金朝打量一番,見他騎馬的動作流暢,便知他受傷不重,於是放下心,同時也將小窗簾放下。

胡天蚺看見金朝,真是意料之外,瞬間產生撲上去直接將其殺死的衝動,卻不得不隱忍。

胡天蚺的手下見到這樣的金朝,眼神中也透出幾分狂熱。在蚺族,每一個人都崇拜強者。

金朝策馬來到近前。

胡天蚺笑道:“尊巴,你怎麼一身的傷?”

金朝回道:“被一群野狗撕咬的。不過,沒有關係,狗主人再也見不到狗了。”

胡天蚺的眸子就是一縮。

金朝盯著胡天蚺的眼睛說:“我來迎接公主,大哥可以退下了。”

胡天蚺蹙眉,說:“胡鬧!迎接公主此等大事,怎可以由你接手?!況且,你一身的傷,先回去休息吧。”

金朝揚起下巴,說:“大哥心疼我這一身傷的傷?難道不是看著滿心歡喜嗎?哦……若是看到我的屍體,大哥應該更開心才是。”

胡天蚺呵斥道:“胡說!”

金朝鄙夷地一笑,策馬走到妖舟的小視窗旁邊,隨手掏出一隻古笛,吹起了蚺族特有的曲子。

這首曲子巍峨雄壯,頗具氣場,用來迎接最尊貴的客人。

妖舟聽著曲子,唇角上揚。

她的小金朝,終於成長為有擔當的男子漢了。

真好。

胡天蚺特別想趁金朝有傷,要他命。

狠厲的目光落在金朝的身上,一點點兒堆積著怨毒和怒火。他,實在不喜歡這個處處嗆他風頭的雜種。

也許,他可以殺了這個雜種,回去告訴父親,雜種見公主美貌,帶人逃跑了。哈……他真是喜歡這個故事。然後,他可以囚禁公主,讓她成為自己的。

就在胡天蚺準備偷襲金朝時,金朝不屑地瞥了他一眼,吹奏的古笛陡然變得高亢。

緊接著,那些先金朝一步回到草原的人,便從山頭的兩側,策馬而來。

他們呼嘯著、吶喊著、發出振奮人心的歡呼。

可見,經過驛站一戰,他們打心眼裡認可了這位看似柔弱實則彪悍無比的公主。

胡天蚺一看這陣仗,立刻偃旗息鼓,帶著自己人,乖乖地讓到了一邊。

金朝帶著追隨自己的人,如同打了勝仗的英雄,吹著骨笛,一路回到蚺族的佔居地。

為何說是佔居地?

因為……蚺族最開始是居住在深山老林裡的,以打獵為生。多年前,臨嶽兩國開戰,民不聊生,他們打來的獵物都賣不出去,只能開始在草原遊蕩。

同時,他們也養些牛羊馬。

但因為青草地不是處處皆好,為了這些牲畜,他們只能不停地遷移。

且,各族勢力分散,且民風彪悍,喜歡搶草地、搶女人、搶牲口,於是,蚺族逐漸崛起,終於形成了一股大勢力。

時勢造就英雄,在蚺族人的身上,體現得淋漓盡致。

妖舟的到來,以及那十多車豐厚的嫁妝,以及整齊劃一的護衛們,成為了草原上一道獨特的風景。

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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