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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嶽清蘭在“八一三”大案判決之曰,大庭廣眾之下被人捅了一刀,林森大為吃驚:儘管他很不喜歡這個多事的女檢察長,更不贊成對周秀英判決的抗訴,但對這種暴力事件的發生仍是無法容忍的。這不是對嶽清蘭個人的挑釁,是對政斧和法律權威的挑釁,如果容忍了這種挑釁,沒準哪一天他這個市長也會吃上誰一刀!
和唐旭山在電話裡簡單地通了通氣,林森便驅車趕往市公安局。
這是當晚七點多鐘的事,距行刺事件發生過了不到兩小時。
趕到公安局值班室時,唐旭山已先一步到了,正沉著臉聽江雲錦、伍成勳和辦案人員做彙報。一位刑偵大隊隊長彙報說,儘管當時在場同志反應比較及時,兇手還是趁亂逃了。現場群眾中沒誰攜帶凶器,現場也仔細找了,找遍了各個角落也沒發現任何兇器。唐旭山很惱火,說竟然有人在我們的法庭門前行刺檢察長,這起事件姓質極其惡劣,影響太壞了。他指示江雲錦和公安局本著從重從快的原則,精心組織,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破案。林森也發了一通市長的大脾氣,明確要求江雲錦和伍成勳說:這個案子要定為大案要案,要限期破案,短則十天半月,最多一個月!
林森從公安局出來,原說要和唐旭山一起去醫院看望嶽清蘭的,不料,剛上車就接到了餘可為秘書小段的一個電話。前不久,林森把小段的哥哥安排進了河府縣政斧班子,由農業局長提為副縣長,小段心裡挺感激的,關鍵時候總給他通風報信。
今天這個電話又很關鍵,小段透露說:“林市長,事情看來麻煩了!‘八一三’大火案判了這麼多瀆職幹部,判得又這麼重,可為同志說,包括你和唐書記在內的幹部處理估計就得水漲船高了,可為同志知道了這個判決結果後,愁得直嘆氣啊!”
林森馬上警覺了:瀆職者的法律責任要追究,領導責任也是要追究的。據說中央有關部門一直緊追不放,幾次來人來電催促,要求省裡把負有領導責任的幹部處理方案報上去。中央追省裡,省裡便追市裡。前幾天,市委、市政斧經慎重研究後,將擬處分的十二個處級幹部的處分方案報給了省委。現在案子判了下來,省裡研究處理幹部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包括對他和唐旭山等市級領導幹部的處理。
林森的無名怒火一下子躥上心頭,對嶽清蘭僅有的一點同情全被憤恨取代了:簡直是他媽的混蛋,已經判了這麼多人,判得又這麼重,檢察院竟然還對周秀英的判決提出了抗訴,竟還要把周秀英處以極刑!如果周秀英該殺頭,禍水繼續往上漲,他這個市長豈不要被追究瀆職罪了?這樣拼下去怎麼得了?他的仕途豈不全玩完了?!
小段也說到了這一點:“就說周秀英吧,受賄五十萬就判了十五年,檢察院還提起了抗訴!如果嶽清蘭抗訴成功,真把周秀英判了死刑,林市長,你想想吧,你這市長還能幹下去嗎?撤職都是輕的吧?讓可為同志怎麼在省裡為你們說話啊!也不知你和唐書記是咋掌握的,就眼看著嶽清蘭和檢察院這麼亂來啊?!”
林森聽得心情益發鬱悶,連連應著:“是啊,是啊,有些情況我和你說過吧,這個嶽清蘭誰掌握得了啊?再說,唐旭山同志又是這麼個不陰不陽的態度……”
小段安慰說:“林市長,你也別緊張,據我所知,可為同志對你和唐書記在態度上還是有區別的,我看是把賬全記到唐書記頭上了。有個事你知道嗎?就是今天下午的事:可為同志得知判決情況後,打了個電話給你們唐書記,想請市委出面做做嶽清蘭的工作,讓檢察院撤回抗訴,唐書記又給頂回去了,說不好辦哩……”
林森心裡怦然一動,突然做出了個決定:“段主任,您看我能不能向……向可為省長做個彙報啊?最好安排在今天晚上。我……我馬上就趕過去,馬上!”
小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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