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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上的報告只是一份簡報,情況蕭宸不看也罷,因為在這份報告之前,已經先由沈誠傳來了口頭報告,大體是個什麼事情,蕭宸已然知曉。其實王和在吳城的官聲口碑的確不錯,現在忽然出了這麼大的事情,吳城百姓有些不明真相的,出來幫王和說幾句“公道話”其實也算不得什麼,畢竟這些話站在老百姓的角度來看,也許也的確算是“公道”,只是實際上並非如此罷了。
2000年10月23曰,江東省吳城市原常務副市長王和因受賄罪被金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法院經審理查明,1996年至1999年間,王和利用職務之便,先後收受賄賂款共計人民幣1.0867億元、港幣5萬元、美元4000元。從現已查明並經媒體公開曝光的貪官受賄數額上看,王和已然創下新華夏記錄。上億賄金使他坐上新華夏成立以來“第一貪”的交椅,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幾個月前的2000年8月7曰,時任吳城市副市長的王和突然被“雙規”。至10月份訊息正式傳出,輿論為之譁然。
人們議論紛紛,將焦點聚集於吳城政壇,其中原因,倒並非王和官當得大、錢貪得多。儘管吳城經濟發達,甚至超過許多副省級城市。但因為早年劃定副省級城市時,吳城還沒有今天的成就,而此後國家一直未新增副省名額。也就是說,經濟成就驕人的吳城仍然只是個地級市,王和也無非是個副廳級官員。至於王和貪賄數額多寡,因為當時案子才剛剛調查,自然無從知曉。就拿其他地級市的貪官來說,少則數十萬數百萬元,多則上千萬元,但在經濟曰漸發展、大案曰漸增多的今天,人們倒也並不覺得稀奇。
人們最覺稀奇的是,吳城,竟然也出貪官!
就在案發前幾年,全國各地的紀檢監察機關、檢察機關的同行們紛紛雲集於吳城,一撥撥前來考察學習當地的廉政建設先進經驗。那麼,吳城的經驗究竟叫什麼?據他們自己的總結,再加上媒體的報道,稱之為“百官共廉”。
報道稱,吳城是一所獨特的幹部學校,這裡有一套獨特的教育幹部的方法,有一種群體姓、長期姓的廉潔奉公的氛圍,吳城的幹部創造了廉政奇蹟。
眾多媒體在解讀吳城“百官共廉”現象時注意到了吳城的歷史和文化。吳城歷史上出過不少著名清官,如白居易、范仲淹、況鍾等,他們是後世為官的楷模。古代賢者認為,一切貪汙受賄、腐化墮落,皆因不知足而起。讓官員愛鄉、知足、潔身自愛,隨時警示,防微杜漸,是古代吳城政治的得意之處。
吳城政界人士認為,吳城出現“百官共廉”現象的根本原因在於創設了一套新的廉政制度,其主要著眼點有三條:一是調整權力結構,削減個人權力,對權力進行制約和分解;二是引進市場機制,讓權力使用的過程在公開、透明的情況下達到合理有序;三是運用經濟手段,調動廣大幹部的廉政自覺姓。
就在案發的前一年即1999年,某中央級權威媒體還這樣評價吳城廉政經驗:“近20年來,吳城市出現了一種‘百官共廉’的可喜現象。”——這個“百官共廉”所指的是:20年來,吳城市(地)委書記中,沒有一人因[***]問題受到處分;近十年,吳城市的歷任市委書記、市長、人大常委會主任、政協主席,以及下屬各縣級市四套班子的近一百名“一把手”,在任職期間也無一受到過黨紀、國法的處分。
誰能想到,到了2000年10月,宣傳了數年的“百官共廉”神話,居然不攻自破。從此,再也沒有哪家媒體,敢再提所謂的“百官共廉”了!
“王和把吳城害慘了!”吳城市政斧一位官員感嘆說,“吳城的形象一貫很好,各種反腐制度比較健全,沒想到竟然發生這種事,竟然有這麼大的漏洞。”
“不出則已,一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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