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無風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036章 雷霆(一),宦海龍騰,雲無風,藏書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
動賈映瑜,那就是隔著空氣扇任市長的耳光,雖說任市長眼瞅著就要去省裡了,但他在吳城多年,根基是何等深厚?胡維可不想跟任選平留下什麼齟齬,曰後不好相見。
但李雲新的提議他卻真的否定不了。首先李雲新手頭有比較切實充分的證據證明賈映瑜有問題,按照雙規的定義,這個時候的確已經可以對賈映瑜實施雙規了。其次胡維也的確有些忌諱李雲新,雖然這個忌諱並不是怕他本人,但李雲新的到來,實在讓他感覺自己的位置不再是那麼安如磐石穩如泰山,總感覺很快會有那麼一天,這個三十多歲的副書記就會取代自己,成為吳城市紀委的一把手似的。李雲新自己不大可能做主要動一個像賈映瑜一樣級別的官員,他動了,那就說明這是他背後那人的主意,而這個人的主意,胡維不敢違背。
於是,李雲新開始燒他的第一把火。
李雲新對權力掮客問題的確是做了深入瞭解和思考的,在他的話中,蕭宸也看到了更加觸目驚心的東西。權力掮客的存在,使有意為權力尋租的官員足不出戶,便能透過掮客玩轉大印,贏得滾滾財源,編織起一張掮客社會[***]網路,近乎無所不為。
第一,“擺平”。這種掮客往往利用自己接近有權者的有利條件,“背靠大樹好乘涼”,借權貴的權勢謀自己之利,靠替人“擺平”一些司法案件,助犯罪分子逃避懲罰,從中漁利。這樣的掮客擾亂司法秩序的同時,又因其在擺平活動中所處的間接位置,而往往具有隱密姓,對調查工作造成種種不便。
遼安省一省部級領導秘書的夫人,曾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是遼京市知名的“擺平專家”,她利用丈夫的背景,替人“擺平”,在感到自身難保時,她甚至鋌而走險,殺人滅口。
而就在江東,金寧市一名被抽調協助省專案組辦案的紀檢幹部竟在審查室裡索要賄賂,聲稱可以幫著擺平,當被審查者“跪地求情”時,這名執法者笑著說:“小子,想擺平這件事,我有的是辦法。”被審查者喜出望外,送上2萬元。
第二,“協調”。這種型別的掮客,本身有些權力,為他人一些事項進行斡旋,有時候本該他義務範圍內的事也成了“收費專案”,當然也不乏打破正常的可協調的範圍,突破法紀邊界的行為。在這種協調中,因為當事雙方不直接接觸,從事協調的掮客即便如何瞞天過海,也不易被察覺,不易留下確鑿的證據。
東閩省福城市原副市長劉某,從1996年任市政斧副秘書長時,多次以幫外資企業“協調”名義,收取賄賂,他還假借朋友之名,張口向某集團老總要“協調”費30萬元;燕北原省委書記程某的秘書李震,也是以幫有求於他的人“協調”而大肆受賄,李震案發後,有40多名相關領導幹部被查處,可見李震的“協調”能量之大,這些人都是權力掮客的典型代表。
第三,“公關”。在一些[***]份子眼裡,把權力當成自己的私財,覺得自己手中的權杖是不能白白揮舞的,誰需要還得靠公關費來“加油”。京城首都公路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金德明和人談業務有個嗜好,就是對方必須帶錢來,從開始的2萬美元到後來的十幾萬美元,被他笑稱為“公關費”。
在一些掌權者和殲商眼裡,權大於法,錢大於權,求官心切,或因為某些不法行為東窗事發,幻想靠錢和權擺平,自身又沒有直接攀得上的更高層的權勢,於是一些作為公關中介的掮客便應運而生。然而這其中卻絕大多數人利用了這一心理,從事詐騙活動。
寧徽省原副省長黃懷忠事發後,曾向商人索賄200萬元託掮客公關“擺平”中紀委,為世人所笑;中原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汪有傑為了把兒子“撈出來”,竟三次向掮客送去180萬元公關費和186幅字畫,結果被騙。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