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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委託王金庭艹辦銷售等事項。20多天後,走私來的柴油銷售完畢,王克象牟取暴利320萬人民幣。
事後,侯虎問代昌星,怎麼會把“指標”給王克象這麼個小人物?
代昌星詭秘地咧開嘴巴,用粗黑的手指指了指掛在牆上的濃墨書法:“有容乃大。”明眼人知道,代昌星先冷後熱、先打後拉,是籠絡各色人物慣用的技法,讓他們死心塌地為華遠走私集團效力。事隔2年零6個月,進入代昌星“有容乃大”圈子中的王克象落網了,被判死緩。
至於李石黃,他是那些“油耗子”對外簽訂合同的“橋”,用商業行話說,就是代理人。他以市中燃的名義,為走私進口的油輪向港監申請在海上過駁,給所有的乙方提供過駁船隻。誠如任何生意人辦事一樣,李石黃為各路“商賈”“鋪路搭橋”,絕不會是“義務勞動”,每次成就一單買賣,都要收取每噸10-20元的對外訂購費,每噸10—20元的港內駁運費。看起來是小數字,可是走私油品是以千噸、萬噸計算的,每次的成交,李石黃都有十萬甚至幾十萬元裝入自己腰包。
可是,領取“指標”的人不遵守“三七分成”的原則怎麼辦?
李石黃交代說:誰敢!要是在華遠手裡領取了“指標”,又想跟他們玩“貓膩”,代氏集團絕對不會放過,叫你“吃不了,兜著走”,有得好看!
凡是到代昌星那裡取得“指標”的,儘管做。誰不去那裡申請“指標”的,做一次就會“壞”一次。華遠在嘉禾走私的油,佔嘉禾走私油總量的五分之四以上。原來如此!根據李石黃的交代,辦案人員迅速到有關部門取證。證據證實:市中燃先後為拿到“指標”的公司,走私合計案值12.7億元人民幣,共計偷逃稅款3億多元。
按植物油的走私,辦案人員來到銀行、外匯管理局調查成品油的對外開具信用證情況。但結果令人大失所望。從銀行居然找不到一票成品油的信用證。
那麼,負責銷售款的結算及以外開證的市中燃,又是如何對外付匯的呢?不到外匯管理局申請外匯指標,外匯可是拿不出去的。
李石黃肚子裡還藏有東西。
再次突審,李石黃只好交代:如果買方要發票,由買方與開票方(犯罪集團聯絡的很多以非法開發票為業的公司)簽訂合同,貨款交由開票人,然後透過“地下錢莊”把錢“洗”出去,在境外付匯;如果買方不開發票,則由賣方或代銷油品公司,將收到的油款直接匯到指定的賬戶上,然後非法打進香港銀行,由銀行轉匯境外油商。
走私這些成品油又是如何通關?多次審問李石黃,他都說不清楚。
辦案人員認為,在他身上已挖不出更有價值的東西了。
辦案人員知道,要把華遠成品油走私辦成鐵案,必須解開華遠集團通關之謎。
於是,再審東渡辦事處的方榮。方榮交代了華遠膽大妄為、聞所未聞的一個走私情節,這就是“截留關封”!
關封,是海關內部作業環節對進出境貨物、物品實施監管的聯絡憑證。
方榮說:“1998年底或1999年初的一天,吳波對我說,王泰有一艘代理的嘉禾船進境時,沒有辦理海關手續,現在要辦理出境手續,由於時間緊,王泰要刻假章來不及,讓我幫幫忙。之後,一個叫王偉的人,拿來一張‘船舶出境手續辦理聯絡單’,我做賊心虛,玩了個小把戲,將驗訖章的號碼遮蓋起來蓋。幾天後,王泰在輪渡停車場給了我5萬元酬勞。”方榮繼續交代:“不僅如此,侯虎甚至親自動手,私刻海關印章,在家中偽造單證,根本就不用透過海關這個關口。”如此看來,一切制度在這些人面前,已經變得毫無意義。
按照代昌星走私犯罪集團走私成品油的流程圖蒐集證據,蒐集了幾天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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