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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皓明見李之華好像有密事,便把他引進書房。

門一關,兩人坐下。李之華問:“剛才那女的,你是第一次認識還是以前就熟?”

“以前不認識,陳縣長帶過來談投資的。”

李之華說:“書記,這個人……”

“說。”

“我比較瞭解她,因為她老家和我老家是隔鄰村。她是一個有故事的人。”

陸皓明給了李之華一支菸,自己抽上,聽他慢慢講故事。

故事如下:

很多年前,一個高中都沒讀完的女孩,跟著村上的年輕人一腳闖出山村,去了南方打工。

有人說她在廣東,有人說她在福建,反正最開始的起點都是一樣的——她是鞋廠流水生產線上的一名打工妹。

這個打工妹經半年多城裡生活的薰陶,學會了打扮。本來就底子好,稍稍打扮一下就特別出眾。

下班後,她穿著時髦衣服與工友們一起去吃夜宵,一起去公園玩耍,大家發現原來她是個大美人。

這種美,不是城裡姑娘可比的,那些城裡白領,漂亮,時尚,但都是副996加班相——慘白的臉,長期加班而形成亞健康狀態。

而這女孩臉色紅潤、身體健康、活力十足,是一塊純玉,稍稍雕琢便是一塊上等美玉。

女孩被鞋廠老闆慧眼識珠,從生產流水線上調到辦公室搞接待工作。以後,基本上天天跟著老闆走。

漸漸,她見慣了世面,學會了談吐,更善於打扮自己。於是,成了老闆的好助手,帶出去不僅光彩照人,而且談吐得體,舉止大方。

當然,也成了老闆的情人。

過了幾年,老闆娘發現不正常,把她趕走了。

故事講到這兒,李之華自己泡了一杯茶,吹了幾口熱氣,綴了一小口,說道:

“按她們村上流傳的,就是回村拖了兩口密碼箱,裡面盡是百元大鈔。”

故事繼續:這女孩回來後,就在縣城接手另人的一家賓館,開起了一家集美容、餐飲、吃住一體的酒店。取名“蘭庭賓館”,後來改成“蘭亭酒店”。

這店子生意好,女人嘴甜,眼睛特別厲害,劉吉在這裡當書記時,她並不見得與劉吉有多親密,但與邵一純肯定有一腿,與佟娘娘也打得火熱。

陸皓明聽完,點頭道:“原來還有這麼一段歷史。你說的應該是事實。她是來引進一個鞋廠的。

之華,她的過去我不想追究。至於她與老闆有些風流情事,也不在我管轄的範圍之內。

我就是希望她能真正引進一個企業。”

“我知道,我只是希望書記與她保持一定的距離,有些人沒有什麼空隙可鑽,就喜歡找你的縫隙,如果來往密切,就會謠言四起。”

陸皓明點點頭。

李之華站起來:“就這個事,本來就是來坐坐。見到了她,我就折回來說說。”

“好的,感謝你的提醒,來這裡半年,情況不是很熟,以後有什麼就跟我多反饋。”

李之華走了,陸皓明坐了一會兒,才去洗澡。

洗完澡,陸皓明想,之華的提醒是對的,但是,我不管她的私事,只要能真正引來資金,辦起廠子,就是一件好事。

然後,他習慣地拿起床頭櫃上的常用書——之縣縣誌看起來。

他平時有空就看幾頁。這種書屬於工具書,看到有用的地方,他喜歡用筆劃槓槓,然後寫下自己的一些想法。

……

在陸皓明上床讀書的時候,蘭燕姿把自己的衣服一件件地除去。

她本來睡了,但睡不著,

她要洗澡。

水流從她的胸前流過,順著緊緻的小腹,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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