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一章 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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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
於老師猛然間一個回頭,隨後,邁大步從我辦公室內走了出去。
什麼是雷霆手段?
一天之後,勐能的街頭巷尾都貼上了公審公告,司法委決定公審納哈的訊息傳的到處都是。
七天之後,司法委開庭,司法委被勐能老百姓圍了一個裡三層外三層,所有人都等待著結果時……經過並不複雜的庭審,納哈被宣判死刑立即執行。
納哈懵了,他不明自己只是打了阿倫幾個嘴巴子,為什麼要死!
那一秒,參與公審的人大氣兒都不敢喘,白狼拎著槍,帶著綠皮兵將納哈拖拽到街頭用腳踩住,衝著他的腦袋扣動了扳機,替勐能法律體系,打響了真真正正的第一槍。
那時,幾乎所有勐能的老百姓都明白了,勐能的法律不再和以前一樣屬於雷聲大雨點小,這次,是要玩真的了。
此後,肅正局開始在各個單位推行新政,曾經那些被擱置的條款全都從新上馬,而這一次,再也沒人敢拒絕。
那,什麼是菩薩心腸?
大約半個月後,司法委又公佈了一起案件,案件中,幾個流竄犯來勐能作案,入室搶劫的時候遭遇反殺,男主人持刀捅死了三個流氓,嚇跑了一個。
一瞬間,網路上全是‘聲張正義’的聲音,認為男主人不應該被判有罪。
可這一次,司法委、肅正局、警察局集體閉嘴,對網路上的所有言論置之不理,直到再次公審開庭,司法委當庭宣佈男主人被‘無罪釋放’時,整個院落內都響起了歡呼聲!
自此,勐能的法律才算是真真正正在老百姓心裡立住了。
我竟然看見有人拿著借據來司法委打官司,還看見了有人因為攤位上的一線之隔,來司法委找人評理。
當然,這肯定不是終極形態,甚至只是個初始形態,可勐能從滿大街擺著槍支彈藥販賣,倒有人開始知道往司法委遞訴狀,中間得跨越過多少屍體怕是隻有我清楚。
那天晚上,我去了夜秀,面癱跟在我背後進了包間後,再出來時說了一句:“爺說了,不要女人。”
我一個人用腳蹬著茶几,手裡拎著啤酒,在轟隆的音樂聲中回憶著白天所看到的那一幕……
我以為這輩子就得這麼爛下去了,沒想到還真讓於老師給折騰出了點希望。
可我沒敢告訴她啊,當天她離開我辦公室的時候,我看見這個曾經滿懷理想的女人變了,變成了一個通體發紅、頭頂張角、尾巴上有箭頭的惡魔。
當初那個於老師沒了,要是讓我憑藉經驗來判斷的話,我覺著那個於老師永遠都不會再回來了……
哪怕現在我還記著那張滿是青春洋溢、身負理想的臉,在陽光下有多麼閃耀。
或許,這就是成長的代價吧,我們都在用陰謀換取利益,用靈魂換前途,卻在無論是否功成名就的歲月中,懷念過往。
我知道,我們懷念的並不是那個傻小子手拿棒冰不知道惆悵的腳步,我還知道,我們懷念的只是將棒冰放在嘴裡時,哪怕上面還裹著塑膠,卻也不曾改變的——甜。(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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