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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和討論。
討論裡有許多揣測和謾罵,毫無根據,就如同那條微博內容一樣。
這是一個很經典的案例。
第二個,是昨天網上瘋轉的一段音訊。音訊裡一位女子表達了嫁入豪門的理想且目標直指某娛樂圈年輕大佬。這段音訊可說是鐵證如山,同樣引起了大家廣泛的討論和謾罵,並且經過引導,大家將這兩個事情聯絡在了一起,構思出了一出醜聞連續劇,
這又是一個很經典的案例。
但是,我們很遺憾地告訴大家,音訊是經過剪輯處理的,真正的對話錄音,請點選連結收聽。請注意原版的背景音樂聲,以及剪輯版本對背景音的處理,這很好分辨。
這兩個案例,是我們給網友們做的一個實驗,大家可以由此看到娛樂新聞八卦生態的現狀——扭曲、狂躁、病態、不擇手段。
為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導向,為精神文明建設貢獻正面力量,我們提出倡議,娛樂新聞,也要以事實為依據,以健康正面內容為引導,從我做起,人人做起,淨化行業環境,消滅不正之風。
巴拉巴拉巴拉巴拉……後文又舉了好幾個例子,表達了對從業者們洗心革面的強有力的呼籲。
倡議書的後半部分,是普法內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資訊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法條內容,一條條,一句句列得清楚明白。
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或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網上散佈,或組織指使他人散佈的,或者明知是捏造的事實還散佈的,都屬於“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已觸犯刑法。同一誹謗資訊實際被點選、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就屬於“情節嚴重”。
一千多字的法條內容,看起來挺累眼睛,還枯燥。但大v們的稿子做得特別體貼,重點都畫上了紅字,標上了著重符。配上他們的的案例和倡議,足見他們的”決心和誠心”。
這些微博一發出來,馬上引起了轟動。天要下紅雨,狗仔要從良。
眾網友看得哈哈大笑。
各家娛樂公司飛速轉發。曾經受害的明星們更是加碼,轉發不算還抽獎。
blue娛樂當然也沒有落後,昨天受欺負的可是他們老闆啊,這必須得大力轉起。
藍耀陽像模像樣地轉發微博大力稱讚了幾個大v的倡議,也表示只要能剎住這不正之風,自己願意作為案例為大家示警。這次他認領“不可侵犯貴公子”認領得特別舒心。
等李木知道這事的時候,轉發量已經超過三百萬。
他仔細看完了“倡議書”,又聽了附帶的音訊,看到後頭那普法內容,差點一口老血吐到螢幕上。
讓人聯絡平臺查查,說他們被盜號了,但平臺技術那邊查回來說,就是你們的ip和終端發的,沒被盜號。
是啊,沒被盜號。
他們不能說他們被盜號了,因為倡議書把老底揭了,昨天那兩段“經典案例”簡直了,倡議書上從心理學、營銷學、法學角度詳細分析,尼瑪現在他們說不是他們發的倡議,那就是否定了他們“想用案例教育大家”的意圖,就是承認他們故意幹壞事。不止是幹壞事的問題,他們違法了!
這微博還不能刪,刪是什麼意思啊?你們不倡議了?
承認是他們發的就被打右臉,不承認就被打左臉。
左右開弓,啪啪做響。
但其實誰會相信他們真心做倡議啊,只會覺得他們有病。
還普法呢,普尼瑪的法。
這不止是打臉了,這是往狗仔的心窩裡捅刀子。
倪藍睡了幾個小時,起來後看到網上情勢如她所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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