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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是傍晚的緣故,城裡已經燈火通明,無邊無際的燈海從山腳下一直延伸到遙遠的地方。

放眼望去,整個城裡都是燈紅酒綠一片,汽車,卡車,行人,川流不息,一副熱鬧繁華的大都市景象。

我和金鈴花了二十分鐘的時間,順著山間的小路走下山去,輾轉反側之下終於走進了城裡。

我拉著金鈴的小手走在寬闊的馬路上,眼睛不停的向四周打量不停,心裡是即激動又坎坷。

只見街道兩邊有茶樓,服裝店,飯館,還有曠地上不少張著大傘吆喝賣貨的小商販,街上更是人流如潮,行人穿著花花綠綠的衣服,年輕的男女三個一夥,五個一群地走在大街上,有說有笑,熱鬧非凡。

這還是我從小到大第一次來到城裡,感覺什麼事物都挺稀奇,一時間看眼花繚亂,有種土包子進城的感覺。

而且我的長相黝黑,看起來並不出眾,穿的衣服也是老土,跟個傻子似的站在街道中心,難免會引來許多人對我指指點點,品頭論足的。

我對行人的目光也不在意,依舊打量著眼前的一切,以前只聽村裡人提起過城裡怎麼繁華,城裡人穿的衣服有多麼的好看,城裡的吃食是多麼的美味,女孩生的是多麼漂亮,今天這親眼一見,果然是名不虛傳。

就說城裡的女孩吧,一個個大腿修長,面板白皙,身上穿的衣服洋裡洋氣,緊跟時代的潮流,隨便挑出一個都比我們村裡的村花來得漂亮,一時間看的眼睛都快直了。

不過眼看天色就快全黑了,我也顧不得再看街道上形形色色的美女了,趕緊拉著金鈴的手向市裡走去,我初來乍到此地還沒有住處,目前要做的是儘快聯絡上王志,讓他給我找個地方落腳才是正事兒。

等我找到街邊的一處報亭後,從兜裡拿出五毛錢遞給了看守報亭的老大爺,隨即拿出王志留給我的那張紙條,按下了號碼,給撥他打了過去。

“嘟”

“嘟”

……

電話響了大半天那頭愣是沒有人接聽,我以為是號碼按錯了,只好掛掉電話對準號碼又重新撥了一遍。

然而還是一樣,反覆試了幾次對面還是沒有人接聽,最後無奈之下我只好結束通話電話,滿臉失望的與金鈴離開了報亭。

走在路上,我把褲兜翻了底朝天,最終只翻出了乾巴巴的5塊錢,望著手裡僅剩的5塊錢,我心裡不禁泛起了陣陣苦澀。

因為這幾天我光顧著跑路了,臨走時忘記了帶錢,要知道,老頭死後可是給我留下一筆不菲的家產啊,不能說夠我花一輩子,可是花個十年八年還是沒問題的。

但是被鄭隊長和孫二狗這幫人一攪和我全部忘記拿了,可話又說回來,以當時那種緊急的局面,就算返回道觀拿錢也來不及,能僥倖逃掉就已經是萬幸了。

一時間,我有種想哭的衝動,俗話說一分錢難倒英雄漢,這年頭兜裡要是不揣點錢,走到哪都吃不開的呀。

而且我現在又聯絡不上王志,人生地不熟的,以後在連海市怎麼混下去,沒有錢,以後的生活恐怕喝西北風都趕不上熱乎的了。

最後,我只好花了2塊錢買了幾個肉包子,先填飽肚子再說,剩餘找回的3塊錢被我視若珍寶的揣回了兜裡。

吃完飯後,我便和金鈴漫無目的遊蕩在大街上,此時已經是晚上十點多鐘,路上的行人也漸漸稀少起來。

等到走累了,身無分文的我只好與金鈴露宿在一處公園裡。

我躺在公園的椅子上望著星空,心裡考慮著今後的出路,金鈴則是安靜的坐在我旁邊,身子一動不動的守在那裡。

一夜無眠。

第二天一大早,我又跑去報亭撥通了王志的電話,可惜的是依舊沒有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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