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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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找律師,打官司。只要他們敢鬧,我們就不要跟他們客氣。”鄭長冬道。
那個男同學的妻子叫鄧宛如,鄧宛如生有兩個孩子,其中一個孩子才幾個月大。她沒有想到自己的男人就這麼沒了,她跟婆家人的意思就得讓那幾個跟她男人喝酒的人做出賠償。
鄧宛如不是傻子,她都有一一去打聽,她問了丈夫的同學,也問了飯店裡的人,這才知道她的丈夫是跟班長他們幾個男同學又去喝酒了。
在聚會結束之後,那幾個男同學自己跑去小聚。這一會兒,班長卻暗示他們,讓他們去姜夢瑤的婆家要錢。
“你們當我沒有腦子嗎?”
“是你帶我男人去喝酒的,卻要我去找別人要錢?”
“就因為他們家有錢,所以我就得去誣賴他們嗎?”
……
鄧宛如氣得不行,他們真要是去無辜的人家裡鬧,別人真會給錢嗎?別人就不會對付他們嗎?還是他們指望別人施捨他們一些錢?
“我要去告你們!”鄧宛如道,“我要告你們謀殺!”
班長慌了,他原本想著那個男同學自己回家的路上被凍死的,跟自己沒有關係的。他讓大家給一些錢,給男同學家裡人一些賠償款,這一件事情也就過去了。
由於大家給的錢太少了,班長就把主意打到姜夢瑤的身上。他原本以為姜夢瑤會同情鄧宛如他們,卻沒有想到姜夢瑤要他們把責任劃分清楚。
班長當時都已經想好了,要是姜夢瑤多拿一些錢,他到時候就暗示鄧宛如是姜夢瑤夫妻的錯。姜夢瑤夫妻有權有勢的,鄧宛如必定不敢去鬧姜夢瑤夫妻,鄧宛如就只能拿著那些錢息事寧人。
“對,告你們謀殺。”那個男同學的家裡人也是這麼說的。
“孩子還那麼小,他們沒有了爸爸,你們有那麼多錢養他們嗎?”班長問。
“告了你們,你們賠償了,不就有錢了嗎?”鄧宛如道。
鄧宛如沒有被班長牽著鼻子走,她就是要去告那幾個人。
正好發生事情的時間短,飯店的那些人都還記得情況,鄧宛如也能找到一些證人。
鄧宛如一家子都沒有跑到姜夢瑤的面前來,大約是等到年後二月初的時候,一個同學來找姜夢瑤,姜夢瑤才知道後續的發展。
“還好他們家的人還是有點腦子的,沒有被班長牽著鼻子走。”於月道。
於月和姜夢瑤在外面的餐館吃飯,於月本身是來姜夢瑤單位這邊找她的,而不是去姜夢瑤的家裡。於月不大好意思去姜夢瑤的家裡,姜夢瑤的家太大了,她感覺自己去了,那也是格格不入,倒不如來姜夢瑤的單位。
“班長他不只是威脅你,也威脅我們了,他還想讓我們找你,讓我們逼著你多出一些錢。”於月嘆息,“我就想這種事情,我哪裡能做呢。聚會結束,我們又沒有繼續跟那些人喝酒的。”
於月沒有答應,她頂多就是捐了一些錢。
“是,我們沒有做過的事情,就是不能讓他往我們的身上扣屎盆子。”姜夢瑤道,“你低頭了,他就得寸進尺。”
“可不就是這樣的嘛。”於月道,“那一陣子,我想到這事情就覺得很不對味,總擔心被牽扯進去。死了人,真要是賠錢,怎麼可能就只是賠一點點錢呢。”
於月當時害怕要出很多錢,擔心自己會被牽累。
好在鄧宛如就是告了後面那幾個一起喝酒的男同學,沒有告其他的同學,於月才鬆一口氣。
“以後,真不敢跟他們聚會。”於月道。
“那就不聚了。”姜夢瑤道。
姜夢瑤平時跟這些同學都很少見面,大家在不同的單位,哪裡能總是見面。先前,姜夢瑤還沒有出嫁的時候,她也很少見到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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