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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初拿出了一個父親該有的責任——儘管他現在連二十歲都沒有,但他還是很有耐心的哄了二十分鐘,結果二十分鐘之後,秦十五還在哭,秦初的父愛已經續不上費了。
他面無表情的拿出兩個耳塞把自己的耳朵堵住,並且把秦十五拎起來,拿的離自己遠遠地。
第二天一早,路潼醒來,發現秦初在沙發上睡著了。
秦十五被護士帶下去餵奶,路潼看見秦初眼下一片烏黑,問他:“你昨晚沒睡?”
秦初被驚醒,一醒來連忙找自己兒子,掀開床簾往床下看:“我兒子呢?”
路潼:……
“你到底是有多少奇思妙想,覺得你兒子能睡床底下去。”
秦初撒嬌地爬到床上,躺在路潼身邊:“昨晚做夢他會爬了。小崽子吵死我了,一晚沒睡,怎麼這麼有精力。”
他想起來,秦十五在路潼肚子裡就特別能鬧騰,又想起來秦十五以前種種惡劣行為,不得不承認,他兒子是真的很有活力,上躥下跳,調皮搗蛋。
等秦十五真的有活力的時候,是他剛學會走路的時候。
這時候,秦十五已經一歲了。在這一年裡,秦十五以一種脫胎換骨的方式成長起來,變得無敵可愛,走在路上能引起十幾個阿姨同時回頭尖叫的可愛。
秦初體會到了一點兒做父親的快樂,時不時就帶出去遛彎,跟溜小狗似的。他就給秦十五腰上弄跟繩子,免得他走的太快摔倒,秦十五在前面穿著一件小袋鼠的衣服跑,他就在後面戴著個墨鏡酷酷的插著兜走——手裡還拽著秦十五的狗繩。
父子倆顏值逆天,走大馬路上回頭率百分百。
還有女生上來搭訕,以為秦十五是他弟弟,秦初每次都解釋這是自己兒子。後來被人問多了,連解釋都不想解釋了,在秦十五的毛絨外套上面掛了個狗牌子“家有惡犬,生人勿進”,然後把戶口本揣兜裡,人家還沒上來問,他就拽拽的把本子往人臉上一貼。
介紹道:“這我兒子。”
秦十五就抱著他大腿咯咯咯的笑。
高中畢業,秦初考回了北京。
掛著特別危險的分數,考進了北大。
一中也給他拉了個橫幅,搞了個跟路潼一樣的豪華待遇,路潼是因為省狀元,秦初是因為奇蹟啊!他的事蹟都快被一中老師列印出來人手一份的唸叨了,見著自己班不爭氣的後進生,就把秦初感人的例項拿出來講,說他是怎麼從九門一百分考上北大的。
不過,這事兒也說不準行不行,路潼自己不帶濾鏡來看,他是覺得秦初很有學習的天分,什麼東西一教就懂了,學的特別快,換成其他人,可不一定有這麼大的進步空間。
秦初在北京讀書的時候沒住校,經常帶著兒子遛彎。所以大一跟他同一屆的人都知道,秦初有個兒子。聽聞此訊息,上到學姐下至學妹,都心碎了一把,恨秦初英年早婚。不過秦十五太可愛了,有時候秦初帶他來上學,抱著小孩兒往教室一坐,幾乎整個教室的女孩都會被這崽子給吸引過來。
秦初覺得他兒子天生有點兒討人歡心的招數,他見過的人裡就沒有不喜歡秦十五的。做一節課下來能收穫一口袋零食。
他抱著秦十五出去,教室裡有不少人都發出了“可愛”的尖叫聲。
主要是秦初穿衣風格挺酷的,上了大學不用穿校服之後,他的時尚感就體現出來了。衣服色系以黑色為主,配上他一張俊美的臉,足夠秒殺大部分omega了。
這種酷哥帶小孩兒,反差萌特別明顯,偏偏秦十五的衣服都是路潼選的,各種各樣明亮的糖果色,秦十五面板白,衣服穿在他身上,把他襯的更白。軟軟的一坨,坐在他爸的手臂上,抓著他爸的帽繩,眼睛又大,睫毛又長,遠點看過去,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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