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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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什麼事?”
戚禾見他不回答,也沒追問。
他撓了下腦袋,遞給江謠一張邀請函:“我朋友辦了個酒會,你來參加嗎?”
江謠:“酒會?”
戚禾:“對,也算不上酒會,我朋友打算在酒會上弄個小拍賣會,很多收藏家都會來。”
江謠心念一動, 他的求婚燭光晚餐上, 還差一瓶紅酒。
遂應允。
戚禾高興的走路打飄, 回家把衣櫃翻得雞飛狗跳,終於找到了從義大利手工定製的西裝。
穿上它,又在鏡子前美了半天, 才開著suv去赴約。
江謠只穿了一件簡單的黑色西裝,領帶是陸雪時送的一條,為了表示自己換過衣服,他還在西裝上別了一個胸針。
也是陸雪時送的。
他最近發現陸雪時很喜歡給他買衣服,跟小姑娘打扮芭比娃娃一樣,一天一套的換。
除了熱衷買衣服,還熱衷給他買房,就跟過家家差不多。
江謠身上戴的戒指、項鍊,都是陸雪時在世界各地花天文數字買的。
原本以為那個翡翠已經是陸雪時這個戀愛腦能花的最多錢了,結果江謠還是小看了他。
到了會場,江謠摸了一下鐲子。
穿西裝帶鐲子十分奇怪,但鐲子戴上去之後取不下來,江謠試了很多辦法無果之後,乾脆就這麼不倫不類的帶著。
戚禾出來迎接,注意到江謠的鐲子。
“你什麼時候買的鐲子?”
之前江謠穿的衣服比較休閒,袖子能遮住玉鐲,西裝襯衫遮不住。
戚禾盯著盯著,就盯出點兒不一樣的味道來。
男人戴手鐲是很奇怪的,像戚禾此類公子哥,喜歡帶的是手錶,江詩丹頓、百達翡麗,一百多萬一支,戴手上。
可江謠戴手鐲卻沒有違和感,細細的一截手腕,皓白如雪,男人一隻手就能捏兩個過來。抬起手的時候,袖口往下滑,露出更多雪白的面板,上面能看見青色的血管。
就像上個世紀的軍閥太太,戚禾目光向下,瞥見江謠細細的腰,便在心裡評價:他應該穿一件旗袍。
衩要開的高高的,“江太太”的大腿要露的多多的,但是也不能露的太多,否則別的男人讀能看到。
走路的時候要學會扭腰,左一下,又一下。
鞋跟也是細的,巴掌握得住的腳背塞進細細的高跟裡,像踩著高蹺的公主,讓他走也走不穩,晃得弱柳扶風,便叫男人心醉。
想的入神,江謠回頭:“你愣著幹嘛?”
戚禾臉爆紅。
他連忙甩頭。
江謠進門前還在試圖摘下翡翠鐲子,戚禾看向他,和自己想的差了十萬八千里。
他走路很穩,每一步都踏在實地,臉上帶著職業假笑,站的筆挺,除了腰細腿長,怎麼看都是一個不解風情的直男。
——還是一個不太在乎形象的直男。
酒會人頭濟濟,江謠鑽進去,就像一尾入海的魚。
戚禾追了幾步,就不見人影。
江謠直接來到酒櫃前,看中了一瓶1990年份羅曼尼康帝酒莊的紅葡萄酒。
起拍價格是五十萬,讓他小小的咋舌一番。
求婚的事情,一生只有一次,而且還是跟陸雪時求婚,對方是個貨真價實的“豪門小姐”,看來也算他下嫁給自己,難道連一瓶五十萬的酒都不給他買嗎?
羅曼尼康帝最後以壹佰伍拾萬元落在江謠手中。
戚禾也因此找到江謠,見他眼睛不眨的拍下酒,不由疑惑:他不是個普通的珠寶商嗎,怎麼捨得買這麼貴的酒?
一百多萬,對戚禾來說不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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