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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歡喜並不意外他這樣的處置,倒是顧小魚有些不解,“爹,您怎麼沒有殺掉那個山匪?放虎歸山,終成禍患。”

許懷義扯下臉上的毛巾,瞪眼看他,“你覺得應該殺掉他?”

顧小魚平靜的道,“是,他為匪首,過往不知道做了多少惡事,手裡也可能早就沾了人命,殺他,是為民除害,他並不無辜。”

這是無辜不無辜的事兒嗎?

才五歲大的孩子,張嘴就是殺人,還說的這麼理所當然,眼裡看不到半點害怕,這正常嗎?

許懷義一時間不知道咋接話,扭頭去看媳婦兒。

顧歡喜神色自若的道,“小魚說的很有道理,那山匪攔路搶劫,按罪當誅,但是,他即便死有餘辜,那也該是由朝廷、府衙、負責刑罰的官吏們去抓捕、去審判、去量刑定罪、再去執行,其他人是沒有那個權利的。”

顧小魚下意識的道,“可他是壞人啊,我們也不是濫殺無辜,殺他,是為了拯救其他的過往百姓……”

顧歡喜點頭,“嗯,你的想法是好的,可事情卻不能這麼辦,為什麼制定律法?就是為了約束百姓,約束大雍朝的每個人,律法明確規定,殺人償命,除非是簽了死契的下人,他們的命屬於你,你才可以隨意處置,其他人,哪怕對方有罪,你也不能想殺就殺,那是越俎代庖,挑釁律法的嚴明。”

顧小魚抿住唇,沒吭聲。

顧歡喜笑了笑,“是不是覺得這樣並不合乎情理?”

顧小魚不好意思的“嗯”了聲,“兒子不是不信孃親,而是有些想不通,還請娘解惑。”

“其實說白了,很簡單,就是尊重和敬畏律法,律法可以修改,但不能觸犯,哪怕有些條例不近人情,那也要以律法為先為重,以律法治國,國家好不好的,我也不知道,但總歸不會出大亂子,可要是以情治國,無視法紀,有能力的人都可以由著自己的喜好和判斷去決定別人的生死,那這個國家必亡。”顧歡喜最後一句,說的語氣略有些重。

顧小魚心頭一震,面色變了。

許懷義馬後炮,“你娘說的全對,為父不是殺不了那山匪,也不是不敢殺,更不在乎失信不失信,而是不能殺,因為我沒有處置他的權利,我現在要是個縣尉,我肯定判他個秋後問斬,哪怕我只是個衙門裡的小小捕頭,我都敢以他拘捕鬧事的由頭,將他就地宰了,可我現在就是一普通百姓,能斷他一條腿,便是目前能做到的最好結果。”

“那您之前朝著山匪頭子衝過去的時候,當場砍的那倆山匪,可沒見您手軟,那時,您就沒想過會不會要了他們的命?”

“情況不一樣,我那時候是自衛,自衛過程中砍殺了人,那屬於防衛過度,情有可原……”他不確定的又看向媳婦兒,“眼下的律法是不是這樣啊?”

顧歡喜差點沒衝他翻白眼,當她什麼都知道啊?原主的記憶裡,也沒有這方面的知識,她穿過來後,也沒讀律法相關的書籍,她上哪兒知道去?“書中自有答案,等到了京城,我們就去買書來看。”

許懷義傻眼了,“啊?沒必要吧?”

顧歡喜扯了下唇角,不容置疑的道,“不,很有必要。”

許懷義張了張嘴,不敢再跟媳婦兒倔嘴,轉頭彈了顧小魚一個腦瓜蹦,“都賴你,小兔崽子,坑你爹啥不好,坑你爹讀書!”

顧小魚,“……”

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這是世人皆知的道理,偏偏他這個爹,對讀書畏之如虎、避之不及。

隊伍這次中途沒停下休息,一直走到中午,離著那山匪盤踞的地方二十多里地,再也沒可能被追上後,才找了個處妥當的地方埋鍋造飯。

直到此刻,眾人也才算徹底放鬆。

很快,炊煙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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