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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暢很快便找出歷年來總部和開曼群島總公司所有賬目往來的資料,用檔案袋裝好並密封,並寫了簽收條。

“李哥,下午你去找董事長簽字的時候,能不能順便幫我把這個帶給陳特助?”

財務李哥看著簽收條:“這是什麼啊?怎麼只有編號沒有具體名稱啊?”

“這是陳特助上午要我找的一些資料,加上名稱的話,簽收條寫不下。張總監讓我造張表,時間太緊我走不開,就只能麻煩您了。”舒暢只是想盡量避免和陳星旭的接觸,簽收條上不寫具體檔案的名稱,是她敏銳地意識到開曼群島分公司一定是存在什麼問題,陳星旭調閱開曼群島分公司資料一事,應該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沒問題,我馬上就上去。”

陳星旭一直等著舒暢送資料來,可最終等來的卻是舒暢的同事。

“她呢?怎麼不自己來?”

“她急著填表,走不開。”李哥回答。

“填表?”陳星旭心裡暗自一沉,舒暢這是有多在乎這次聯誼,一張表竟然從中午填到了現在還沒填完。

“您把這個簽收條籤個字。”

陳星旭一看,簽收條上只有檔案編號,他立即意識到舒暢是為了保密。

他簽好名,李哥將簽收條帶走,離開了辦公室。

“明知道這件事要保密,卻不願意自己上來親手交給我。”陳星旭嘆了口氣,看來舒暢真是說到做到,那春宵一晚,真的只是彼此的一夜情而已。

拆開封條,陳星旭細細檢視著,每一次轉賬的簽字上,都只有當時董事長和財務總監的簽名,甚至連經辦人和複核這樣基本的流程都沒有,可見這並不是常規轉賬,而是沒有普通財務人員參與其中的秘密轉賬。

他拿著歷年憑證進了顏浩辦公室。

“這麼多年來,只有一年沒有轉。”陳星旭將每年的憑證按時間先後平鋪在桌上。

顏浩注意看過去,“五年前?”

“那一年,萬氏發生了兩件大事。第一件是萬梓良把萬氏交給了大兒子萬致遠管理,第二件事是,萬致遠接手萬氏不到一年,跳樓身亡。”

顏浩和陳星旭雙目對視,一股說不清楚道不明的寒意從二人背後升起。

“萬致遠死後第二個月,就有一筆錢轉到了開曼群島分公司賬上,簽字人是萬梓良。”陳星旭指著其後一張憑證上的日期補充道。

“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最近幾年轉賬憑證上簽字的人是萬知行吧?”

“沒錯。”陳星旭將最後三張憑證用手指輕輕按著,移到了顏浩面前。

“或許這就是萬知行能活到現在,而萬致遠‘跳樓身亡’的原因?”顏浩覺得,真兇已經呼之欲出,但他卻越來越沒有抓住他的把握了。

“按照每年的轉賬憑證看,大額轉賬基本上在每年十月底到十一月初。”

“那麼也就是說,該我這個新任董事長在今年的轉賬憑證上簽字的日子,距離現在也不過就一個多月而已了。”顏浩看著每年的轉賬憑證,陷入了沉思。“對了,如果我們能證明這筆錢是屬於給宋淵瀚或者蔣興州的賄賂,發起轉賬的萬知行和萬梓良,是否構成行賄罪?”

“法條上只要賄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超過一定金額,的確就可以定性為行賄罪,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往往很少有僅僅因為行賄而被判刑的。一是這種是都是一對一進行的,不可能自己舉報自己,二是很多人行賄不是出於自願,也不是為了獲取非法利益,僅僅只是被迫,第三是一旦受賄者被調查,行賄者往往會提供很多有效資訊,對案件偵破有幫助的,將功補過,三種因素一同作用的結果就是在實際操作中,行賄罪是儘量輕判或者緩刑的。萬知行這種情況,很特殊,金額特別巨大,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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