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是二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十四章 你會站在陽光下,心動法則,全是二,藏書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凌晨兩點。
市中心,宇森大廈。
42樓,零度律師事務所。
第二會議室。
趙律師和吳律師因手頭上這起故意殺人案的新證焦頭爛額,各執己見,吵的面紅耳赤。
凌霄蹙眉,握著鋼筆點了兩下桌面。
會議室安靜後,凌霄抬眸:“死者身上多處淤青,痕跡鑑定是委託人所持木棍所致,可是致命傷,是死者後腦勺被擊打,造成顱內出血致死。而後腦勺的兩處傷口,一處是委託人持木棍所致,一處是一個90°角的圓銳兇器所致,目前法醫無法確定到底是哪處傷口致人死亡。”
趙律師鬆了口氣:“我也覺得突破口在這裡,警方雖然找到帶有委託人指紋的木棍,但並沒有找到另一個兇器。公訴人只要沒法證明兩處傷口都是委託人造成,這故意殺人罪就定不了。”
“不要掉以輕心。”凌霄轉頭看向吳律師,“吳律,你認為呢?”
吳律師雖然剛才與趙律師持不同意見,可是凌霄都這樣說了,他也就擺手,表示沒意見。
凌霄:“趙律,關於那個90°角圓銳兇器的資訊,最近也要多跑跑警察局才行。”
趙律師點頭:“好。凌律放心。”
凌霄擺了擺手,眾人開始收拾東西,離開。
此時,會議室只剩凌霄和李尚。
李尚仔細看著資料:“你說這個90°角的傷口到底是什麼擊打的?”
凌霄搖頭:“影印一份給我吧。”
“好,我傳真給你。”李尚無奈攤手,“這委託人也真是叫人頭疼,一開始還否認打人,硬要警方把兇器木棍找出來,對了指紋才肯說。我看啊,如果他還隱瞞,被警方找到那個什麼90°角的兇器,就是神仙來辯護,也沒辦法啊。”
律師要堅定的相信委託人。所以最讓律師頭疼的,就是不誠實的委託人。
李尚見凌霄沒說話,畫風一轉:“凌律,你弟弟不是回來了嗎?我還以為你不會回來。”
“他隨時都可以回來,我鳥他幹什麼?”凌霄閉上眼睛,揉了揉眉心,“現在所裡的案子,不管在不在我手上,都不能出任何問題!我一定要成為印日集團的法務首席!”
“我懂,畢竟籌謀了這麼久。”李尚站起身,語調輕鬆下來,“凌律,你今晚睡辦公室嗎?”
凌霄辦公室有休息間。
他頓了頓,睜開眼睛看了眼窗外。
夜色很深,星點寥寥。
“不了,我待會兒開備用車回去,叫老張明天去我家把車開回公司就成。”
李尚八卦之心瞬間燃燒:“是因為珊珊回來了?在等你?”
凌霄抬眸,語氣慢吞:“珊珊?”
“那叫嫂子?”
“閉嘴吧你!”
李尚也不再打趣,語氣嘚瑟:“我要回去了,我家乖乖還沒睡,在等我。”
凌霄嫌棄的‘嘖’了聲,身子往椅背一靠:“談個戀愛,噁心誰呢?”
李尚站在會議室門口,給了個意味深長的笑容:“噁心你們這種已婚人士。”
會議室門關閉後,凌霄自嘲的勾起嘴角。
已婚人士?
他這算什麼已婚人士?
小沒良心,四年間全家誰都聯絡,就不聯絡他。
還避開他拉小群。
天天在他背後翻白眼兒。
又膽小又記仇。
不唬著點怕是在她那兒,都查不到他這號人。
凌霄無奈嘆氣,閉上眼睛後,仔仔細細在腦袋裡過了一下剛才那件案子的所有資訊。
四年了,臨門一腳了,決不允許出任何差錯。
印日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