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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底。
清晨。
今天,是任興延被控故意殺人罪開庭的日子。
朱珊被手機鬧鈴叫醒,一刻也不敢耽擱的離開溫暖被窩。
凌霄昨晚沒回家。
每次開庭前一晚,他都不回家,doreen說,這是他的習慣。
朱珊問過凌霄,為什麼。
他當時抱著她,不太正經的調戲她:“溫柔鄉,紅顏禍水。”
但朱珊知道,真實原因肯定不是這樣。
這個習慣,在她回國之前,就一直存在。
朱珊洗完臉,對著鏡子用洗臉巾擦乾下頜的水,然後摸了摸眼瞼下淺淺的黑眼圈。
她昨晚沒睡好,抱著暴力熊也沒睡好,一晚上都在做夢。
朱珊吃完早餐,檢查好所有證件,然後抱著安全帽去地下停車場。
騎著電瓶車駛出停車場,一陣凜冽的冷空氣往她脖子裡鑽,讓她整個身子都顫了顫。
新聞說這是今年的第一次大幅度降溫,加上南方空氣偏溼潤,風吹在面板上是寒意刺骨的涼。
而且今天不僅沒有陽光,還有些霧霾,視線不清,整座城市都像是被一個沉顛顛的屏障罩住,並逐漸往下壓,讓人感覺陰鬱。
朱珊縮了縮脖子。她發誓,今天過後,這漂亮的電瓶車將被打入冷宮,刑期待定。
朱珊到法院的時候,時間尚早。
她靠在牆邊,拿出手機又看了幾遍自述草稿,她需要把當天所見所聞一字不漏的在審判庭上說出來。
她有點怕到時候因為緊張,會有遺漏,所以才有了這麼一個自述草稿。
時間一點點推動,朱珊被引導去核對簽署各種出庭檔案。
踏入審判庭時,她手心微微出汗。
距離上次來,已經時隔大半年。
這次,她處地和心境均不同。
上次,她是旁觀者;
這次,她是參與者。
朱珊走到位置處,坐下。
她第一時間依舊被正前方巨大的國徽吸引,然後,才看向律師席。
凌霄穿著黑色律師袍,配套律師所戴的紅色領結,胸口一枚藍色雙環徽章。
他戴了細框眼鏡,露出光潔的額頭,雙手環抱胸前微靠著椅背,在閉目養神。
而旁邊的李尚,正有條不絮的在整理各種檔案。
朱珊又看向公訴人席位,蘇檢察官面前整整齊齊摞著半手掌高的材料檔案,他視線落在凌霄身上,不苟言笑。
在這一刻,朱珊聞到了硝煙的味道。
她想起舒琪雯說過,律師和檢察官,是宿敵。
過了一會兒,書記員站起身,宣讀法庭規則。
接著,審判長、審判員入庭。
伴隨著棕色的法槌落下:“玉和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現在開庭。”
被告人任興延從法庭後門入內。
他低著頭,長長的髮絲遮了眼睛,走路的動作很木訥。
如果朱珊不是見過他猖狂妄為的樣子,只怕會被他這副偽裝欺騙。
按照程式,蘇檢察官宣讀完起訴書後,任興延搖頭,否認:“我沒有殺卓富。”
卓富,就是卓悅的父親。
這時,旁邊傳來犀利的女聲。
卓悅站起身,想要衝向任興延:“是你把我爸爸推下去的!”
她被人攔住。
審判長用力敲了下法槌,現場才安靜。
蘇檢察官先是播放了一段監控錄影,然後說:“從樓道的監控錄影,我們可以看見,案發當晚八點三十五分,被告人讓保鏢押著死者,以及死者女兒上了頂樓,八點四十三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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