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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後。

魏永明與女朋友來到西門旁的小衚衕中,尋找一處極為隱蔽、但口碑極好的家常菜館。

這附近保留了許多古老的街巷和民居,他們下車按導航步行,無意中看到一條街的路牌上寫著“高都司巷”。

“高都司巷?”魏永明下意識停住腳步:“以前從沒聽說過這地方,但總覺得...似乎曾經來過。”

“我也有這種感覺。”女友仰著臉沉思道:“在我的夢裡,你好像常提起這地方。”

“是麼。”魏永明順著街巷望去,絲毫沒有熟悉的感覺。

巷子旁邊是一座高大傳統建築的側牆,石牆到頂,捲棚屋面,小青瓦覆蓋,完全是本地民居樣式,窗戶卻充滿著異域風情。

二人繞到正面,見大門上方是“天主堂”三個大字。門邊還有一塊基座,上面刻著:

聖母無染原罪堂,1866(清同治五年)方濟各會建成。

“居然是座教堂。”魏永明奇道:“怎麼修成這副模樣?好新鮮。”

“是有些怪。”女友盯著緊閉的大門淡淡說:“這地方給我的感覺…有些親切,還有點悲傷。”

“從1866年到現在,算是歷盡滄桑了,總該有些故事。”魏永明看著她一笑:“或許也曾在你的夢中出現過?”

——史海鉤沉

其一:

清同治七年七月,閩浙總督馬新貽進京陛見後返鄉祭祖。假滿啟程之時,內閣發出上諭,命其接替曾國藩出任兩江總督。

同治九年七月,馬新貽在官署附近校閱軍隊完畢,步行返回時路遇一人攔路喊冤告狀。

馬新貽感覺告狀之人眼熟,待對方靠近才認出是曾在濟南見過一面的阿祥,緊接著被其拔刀刺中肋下。

馬新貽傷重不治,次日身亡。阿祥束手就縛,自報姓名張文祥。

清廷對此案極為重視,先後派出多名官員審理,均稱張文祥是因私怨行兇報復,背後無人主使。

朝廷並未採信此種說法,派刑部尚書會同回任的兩江總督曾國藩再審,最終決定按先前所擬罪名定案。

參與審理的江寧鹽法道袁保慶認為此案必有內情,拒絕在結案奏章上簽字,當面前往質問刑部尚書。

刑部尚書閃爍其詞,送出奏章後立刻離開江寧,吩咐下屬回京覆命,自己辭官返鄉,終生不再為官。

許多人認定馬新貽之死是因為追查太平天國財寶去向,得罪了以曾家為首的湘軍集團,而查案官員則不敢深究。

但隨著張文祥被判凌遲,此事真相再難查明,“刺馬案”遂成晚清四大奇案之一。

其二:

張皮綆手刃僧格林沁後離開捻軍回到家鄉渦陽,改名換姓、娶妻生子,在集市上做起了小生意,日子過的不錯。

一日他酒後失言,向人炫耀自己親手殺死僧格林沁的事蹟。恰好山東巡撫丁寶楨派人來此秘訪張皮綆的下落,旋即將其抓捕,並在他家中搜出了僧格林沁的朝珠。

張皮綆被押解往濟南,經審訊後凌遲處死,年僅二十四歲。但他始終未忘記魏永明的叮囑,直到嚥氣前也沒說出與西城營有關的一個字。

其三:

武七回到家鄉後,將積攢的銀子交給可靠之人打理,用來置地收租、放貸生息。他自己則四處走街串巷,靠著保媒拉縴、撿破爛和乞討勤儉度日、繼續攢錢。

二十年後,光緒十四年,公元1888年。

五十歲的武七終於實現了畢生理想,在家鄉堂邑縣柳林鎮建起第一所義學堂,定名崇賢義塾。

義學堂內蓋有瓦房二十間,共花費四千七百多吊錢。其中四千吊是武七三十年間的全部積蓄,其餘由當地士紳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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