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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他沒機會問到金子的答案,以死者繼承人的身份,得到那筆金子,完全不可行嗎?或者他拔下長簪,想威脅容凝雨,因容凝雨是鄭弘方枕邊最親密的人,聰慧,擅謀,鄭弘方的秘密,她一定知道,就算不知道,也能想辦法知道,他不就能拿到了?甚至都不用拿出簪子威脅,他只消旁敲側擊,不管是殺了人的愧疚,還是女兒在他名下,容凝雨大約都不會拒絕。
事實真相到底是怎麼回事,只有鄭弘春自己才知道,奈何他已經被燕柔蔓殺了,這些口供便無從問起。
葉白汀仔細回想,鄭弘方左胸的致命傷只有一處,邊緣沒有猶豫,沒有反覆戳刺的痕跡,兇器長簪符合傷口特徵,肯定也只是戳了一次的,但中間有無停頓……
如果屍體是新鮮屍體,他能看出來,停的那一下必有痕跡,可問題是屍體在沼澤裡泡了太久,就算屍身儲存的相對完整,過於細微的痕跡卻難以辨認清晰,何況還是細長簪子留下的。
要是有現代儀器,隨便用個顯微鏡什麼的,也能看出來,問題是,沒有。
當年這樁人命案,要麼是容凝雨第一次下手,鄭弘春就死了,或者直接瀕死,鄭弘春趁著這一點點時間,問到了想要的資訊,看著兄長嚥氣,又貪心不足,拿走了簪子,試圖以後威脅,或者沒問到,但想到了其它可以用的方法,不想被馬香蘭知道了,相互制衡;要麼,是容凝雨慌亂之下,刺出的傷口很淺,並不致死,而之前下的毒,包括砸的後腦,當時都沒有讓鄭弘方死去,鄭弘春一邊進行著自己的計劃,一邊按住這留在體外半截的簪子,要了鄭弘方的命。
若是前者,馬春蘭的行為無疑是包庇,容凝雨可能也立刻接收到了訊號,在某些地方撒了謊,偏偏馬香蘭是當時命案唯一親歷人,物證長簪也有,非要抓走容凝雨,不合規矩。
若是後者,殺人兇手已經被別人殺害,再糾結證物,似乎也沒了意義。
一時間,有些進退兩難。
“我雖不才,卻也聽過官場規矩,該誰辦的事誰辦,不該管的可以移交相關官署,”盛瓏帕子拂過唇角,目光微閃,“本次三樁命案,魯王世子是宗親,又有東廠廠公盯著,不可輕忽,錦衣衛管轄查案,再正常不過,可當年鄭弘方的案子……他一個小混混,無名無才,無官無職,錦衣衛何必替京兆尹擔這個責?”
她看了眼窗外:“如今除夕將至,萬家團圓,錦衣衛也是要休息的,本案事實已清,指揮使不若就此先行結案,鄭弘方一事,有不清楚的地方,之後再慢慢查,或者,移交給京兆尹,豈不大家都方便?”
申姜宛如打通任督二脈,拳砸掌心,那叫一個頭腦清明:“對啊,我們從頭到尾要找的都是魯王世子!他死了,我們要查的也是他的案子,跟鄭弘方有什麼關係!”
他還轉頭看向葉白汀:“少爺,鄭弘方這個案子,肯定不是燕柔蔓乾的吧?”
葉白汀搖了搖頭:“證據不足,邏輯鏈上說不通,且殺人方式不同。”
雖然都中了毒,但燕柔蔓的性格偏激,當年如果起意要殺鄭弘方,形式風格上也會有自己的色彩,而且她短短時間就連殺三人,已經是豁了出去,如果當年就起了這份偏激,那她殺的人不可能只這三個,可按著這個案子查了這麼久,申姜不是沒跑過京兆尹或刑部,有這種特點的案子,只有這一份。
申姜:“行了我明白了,這事我來辦,是接著查還是甩鍋移交,所有收尾的事,我負責!”
葉白汀:……
你當著屋子裡這麼多人,說‘甩鍋’,合適麼?
申姜立刻領悟,肅正表情:“我們錦衣衛辦案,要講流程,講證據,所有手續都得合法合理,什麼甩鍋,不存在這回事!只是不關我們的事,我們也不能硬管,對吧?萬一京兆尹過來找我們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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