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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驚豔一直都是自信的,因為她相信只要自己想做的事情,她就一定能夠做得到。

她被判了十年的有期徒刑,她不會跟滕文靜一樣,把自己餘下的時間浪費在監獄裡,她一定要出去的,她當初從葉家衡那裡拿來的贍養費,還有九個億還沒有花完,現在的貨幣,貶值得非常快,如果她把自己,十年的時間浪費在監獄裡,十年後她的九個億也要縮水了。

所以被關在監獄裡的這十年,她浪費的不僅是時間與生命,還有她的金錢,讓她安安分分的在監獄裡服刑,她絕對做不到,所以她要出去,她一定會出去的,不僅是為了享受生活,但還要去找艾琳報仇。

還有葉家,葉家的人搶走了她的女兒,所以她肯定要搶回來。在監獄的這一年,方驚豔每天晚上半夜都會醒來,不是因為她思念誰,而是因為,她來了監獄裡之後,睡眠質量越來越不好。她經常會半夜醒過來,醒過來之後,就再也睡不著,她很想念她的女兒。

這一年裡她的身邊一個人也沒有,那一種孤獨寂寞的感覺,曾經體會過溫暖體會過熱鬧的人是無法承受的,坍塌跟葉家衡兩個人,曾經也有過非常甜蜜的一段歲月。如果不曾享受過,失去的時候不會這麼心疼,可是他享受過了,讓她再失去,她如何能夠接受?

那種夜深人靜,午夜夢迴時候的孤單寂寞,每天晚上都腐蝕著她的心,讓她備受煎熬。

方驚豔也已經想的很清楚了,葉家衡他是搶不回來的,艾琳她肯定是要報復的,但是她的人生,不能只有報復艾琳而已,也不能只有對葉家衡的由愛生恨而已。

她需要一個人的陪伴,需要一個人長長久久的陪伴,她不再相信男人,也不再相信愛情,她決定隨緣,她可以不要她的父母,但是她的女兒她必須要,她跟他的女兒之間有一種,永遠割捨不掉的血緣,最主要的是她的女兒年紀還小,現在應該也只是一歲多而已。

一歲多一點點的孩子根本沒有什麼記憶,所以她只要把女兒搶過來就行了,她會好好的照顧她的女兒,她想要什麼她都會給。所以,她一定要從這個監獄裡出去,這不是她的歸宿,她的生命還很長,才剛剛開始,她絕對不會,就這樣把自己的生命,把自己的歲月,浪費在這個監獄裡,她出去之後並不是一無所有,她還有錢。

而在她出去之前,她想要把這些人也帶出去,因為如果只有坍塌,跟那個可以帶她逃出去的女人一起逃出去的話,警方的搜尋任務太小了,那樣的話警察一定會很快找到他們的,方驚豔,可不想出去之後就立刻被抓回來,那樣的話她很有可能會被判更加重的刑,所以,她必須,製造一些大一點的目標,把那些人,也一起帶出去,這樣警察想要找到她也就不容易了。

可是那些人,卻並不敢立刻就相信她,雖然她這段時間報復他們的時候手段確實非常的機智,但是這些人還是懷疑她的初衷,她們不懷疑她的能力,卻懷疑她的用心。

幾天之前,她們才剛剛群毆了她,今天,她才從醫務室裡出來,就想要把她們帶出去,這可能嗎?任何一個人都不會相信的吧!

“我們怎麼信得過你?要知道我幾天之前才剛剛叫人,把你毆打了一頓,今天你這樣,把我救出去這怎麼可能。方驚豔,我們可不是什麼天真無邪的小女孩,我不相信天上掉下餡餅的事情,我不想被餡餅砸死,你現在就給我滾,否則我再打你一頓。”

“你們一定不相信我什麼?沒有關係,我告訴你們,我要帶你們出去的目的,因為,如果就我跟我的同伴一起逃出去的話。就只會有我們兩個人逃出去,警察找起我們來,一定會很容易,但是我把你們也帶出去的話,我們分頭行動,警察就會派出更多的警力來找我們,那麼,我們都有從海城離開的機會。

劉翠華,難道你不想你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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