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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后,左田雅志的腦子裡就一直迴響著這首歌的旋律,怎麼也忘不了。

因此,他才那麼急切的想要跟曹志強簽約,哪怕知道簽下曹志強會很麻煩,也是在所不惜。

而且左田雅志也相信,只要這首歌錄好了,回去拿給JVc唱片的負責人一聽,絕對能同意跟曹志強簽約,幫忙發行曹志強的這張單曲唱片。

只要JVc唱片肯力推曹志強,用不了一個月,就能讓曹志強在日本變成大歌星。

而只要曹志強成了日本的歌星了,有了一定名氣了,申請工作簽證自然也就容易了。

到那時候,曹志強成名了,他左田雅志作為曹志強的經紀人,也會跟著水漲船高,至少賺錢方面不用愁了。

萬一這首歌不成功,銷量不好,那也沒問題。

只要能讓曹志強跟JVc唱片簽上約,不管籤成什麼約,都是一個勝利。

因為只要曹志強跟JVc唱片簽署合作協議,都能拿著這個協議,去作為替曹志強申請居日工作簽證的證明材料。

JVc唱片可是大公司,要是有了跟JVc合作的協議,那工作簽證就很容易申請下來了。

另外,左田雅志現在空有一個事務所,但缺乏前期的包裝、宣傳之類的資金,所以左田雅志更希望的合作方式,是墊資加分成合作的模式。

也就是JVc唱片提前墊資,負責前期的製作、宣傳跟發行,歌曲版權還歸曹志強所在的經濟公司左田企劃,回頭再按照銷售額分成。

這種模式呢,不需要提前給經紀公司跟歌手錢,而是等唱片發行後,賣了錢後再分。

好處是唱片公司前期能減少一部分支出,壞處是一旦大火,給歌手以及經紀公司的分成也多,但總起來看,是對唱片公司有利。

以左田雅志今時今日的地位,以及他跟JVc長期以來的合作關係,如果他肯出面擔保,那麼這種墊資加分成模式恐怕不難透過。

當然,前提是,歌曲母帶必須得到JVc負責人的認可,具體來說,就是得到JVc東京分社企劃部部長的認可。

“放心吧曹桑。”左田雅志拿著手上的母帶,笑呵呵的對曹志強道,“JVc唱片東京分社企劃部的柴崎部長跟我很熟,你的這個曲子這麼好,應該沒問題的,肯定能過。”

曹志強微微一笑:“那就好。”

然而,事實證明,左田雅志想的有點多。

當左田雅志帶上曹志強,以及曹志強之前在錄音棚裡錄製的吉他彈唱版《只要有你在》的母帶,去JVc唱片東京分社的企劃部人員說明來意之後,接待他們的不是部長,只是一個課長。

那個企劃部的課長呢,對曹志強的這首曲子並不太感興趣。

或者說,如果這首曲子是左田雅志唱的,那他們還感興趣點,畢竟左田雅志目前的名氣相當高。

但如果是名不見經傳的新人曹志強,而且還是個不能待日本太長時間的大陸人的話,他們就不太感興趣了。

談了有談,他們提出的方案,是買斷,也就是買下曹志強那首歌曲的版權,但只想買曲子,歌詞不要。

價格也不高,只肯給四十萬日元的歌曲版權買斷費,才三千多Rmb,這特麼打發叫花子呢。

由於彼此的條件差異過大,最後的結果當然是沒談攏。

“沒關係的曹桑。”從JVc東京分社的企劃部辦公室出來後,左田雅志連忙安慰曹志強,“唱片公司有很多,他們沒眼光,不等於其他唱片公司沒眼光。

對了,要不然,明天我再來,萬一柴崎部長在,我就可以直接找他。

柴崎部長跟我很熟,我要是出面,他肯定會同意的。”

“算了吧。”曹志強笑著搖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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