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值得麼?就為了一個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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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這種法子,從倉庫裡偷出四萬套書,賺那一錘子買賣的四十萬。
開玩笑,這屬於明顯的盜竊罪跟詐騙罪,他們要真這麼做了,除非立刻遠走高飛,否則就沒法安生。
而他李有福也好,張前進也罷,都在京城有家有業,怎麼可能就為了四十萬跑路?
當然了,四十萬確實不是小數目,為了四十萬跑路,也不是不可以,但那是價值四十萬的書,不是錢,還得先賣出去才行。
也就是說,李有福如果真的盜竊價值四十萬的書出來,那就是違法犯罪,要被警察通緝追捕,這太不值得了。
所以李有福的本意,是透過這件事,來拖沈振華下水,進而順藤摸瓜,接觸到沈振華的上線,也就是紅光出版社的人。
李有福還要藉此顯示自己的本事,並且警告沈振華的上線領導,告訴他們偷偷賣書不好做,最好找可靠的人合作。
那麼,李有福為何要處心積慮跟紅光出版社的高層接觸上呢?
因為李有福不甘心就只是當個批發商,他還想做大做強。
在李有福看來,在當今這個武俠禁令時期,這個紅光出版社竟然敢掛羊頭賣狗肉,打著賣詩集送武俠小說的名義賣書,那就說明這個出版社也不是那麼正經。
但偏偏這家出版社出版的作品,卻可以堂而皇之的進入新華書店,這就說明這家出版社至少背景是足夠的。
而且《江湖行》那套書,李有福早就看過,除了對裡面的詩歌本身讚不絕口外,對於贈送的《破碎虛空》更是拍案叫絕。
還有就是,這套書的質量,那更是沒得挑,印刷質量堪稱完美,這說明為這家出版社服務的印刷廠,是一家很有實力的印刷廠。
所以啊,李有福的真正目的,是想跟紅光出版社搭上線,然後由李有福提供港臺的暢銷武俠小說,讓紅光出版社去出版印刷。
紅光出版社出版的圖書質量這麼好,想必出版的武俠小說肯定比市面上其他版本的要好。
到時候,就算有武俠禁令,不能走正規的新華書店銷售,但可以走書攤銷售啊。
李有福前段時間去南方進貨的時候,認識了幾個外地的批發商,好多都是北方各大城市的書商。
所以李有福就想,他要進武俠小說,還得去南方大老遠的進,路途遙遠,成本高昂,危險性還比較大,萬一路上被查封,那可就損失大了。
既然如此,倒不如在北方當地找個出版社,直接在當地出版港臺武俠小說,然後就近售賣。
這樣一來,成本跟消耗可以壓的更低,利潤可以更高,何樂而不為。
只是京城不比別處,管控很嚴,一般的出版社都不敢頂風作案,不敢違背那個通知,也就是武俠禁令。
就算有這種不怕事兒的出版社,也不是他一個二道販子個體戶能合作的。
別看李有福現在有不少錢,早就是萬元戶了,可那只是在普通老百姓心目中羨慕一下,對於一些正規單位來講,依舊是上不得檯面的人物,不會跟他們合作。
所以李有福就想到拉人下水這一招。
透過這一個修改提貨單數字的操作,李有福既顯示了自己的手腕,又拿到了對方的把柄,然後就可以透過這個契機,與紅光出版社的高層接觸,並進行深入的合作。
在李有福看來,紅光出版社能掛羊頭賣狗肉,明著賣詩集,實際賣武俠小說,那就說明底線很低,就是衝著賺錢去的。
既然是為了賺錢,那出誰的小說不是出啊。
今後,紅光出版社負責印刷出書,而他李有福則負責銷貨,雙方一起合作,一起賺錢,何樂而不為?
甚至是,李有福還想透過這種方式,來掛靠紅光出版社,成為紅光出版社的掛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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