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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聽他這麼說,曹志強再次皺了皺眉。

不過曹志強皺眉,不是因為對方說什麼奪權之類的玩笑,而是因為對方在自己跟前抽菸,讓自己很不喜歡。

前身的確是抽菸的,可穿越而來的曹志強很注重個人健康,那是從不抽菸的,也不喜歡別人在自己跟前抽菸。

抽二手菸的危害,他是深惡痛絕的。

只是這個場合,他不好意思發作而已。

至於從不擔心對方奪權,認為對方說那話是開玩笑……原因很簡單,雙方實力相差太懸殊,完全不對等。

要知道,周懷恩這個社長職務,只是個虛職,是董書記為了照顧老人,加上堵外人嘴巴的舉措。

畢竟曹志強的年齡太小,才十九歲,哪怕再才華橫溢,是個著名詩人,但以這個資歷這個年齡,就成為一家出版社的社長,這在全國範圍講,還從沒有過。

而且出版社還是承包經營制,這雖然不是國內第一個這麼做的,但在京城來講,的確是第一個這麼做的。

正因為這樣,董書記才讓周懷恩這個老傢伙當社長,目的就是做給外界看,避免出現太大異議跟阻力。

至於內部如何運作,那就不是外人能知道的,更不是外人能管的了。

說白了,董書記這麼搞,其實還是為了曹志強著想,是不想讓曹志強在起步階段就受到外界太多攻訐,也是一種愛護的表現。

當然了,要是出版社做的足夠好,曹志強積累了足夠的威望,大家都服他了,那就不再需要這個吉祥物社長了,曹志強可以上位做真正的社長。

曹志強相信,董書記跟李廠長,應該一早就跟周懷恩提過這裡面的事情,所以周懷恩只要不是腦抽,就不會想跟曹志強奪權,更不會在這個時候。

因為周懷恩要真想搞事情,比如奪權之類,曹志強不用幹別的,一個告狀就行了。

只要曹志強跟李廠長告個狀,那麼李廠長隨時可以把周懷恩調走,再換一個人來當吉祥物社長。

畢竟歸根到底,周懷恩的檔案關係還是在紅光機械廠,他還是紅光機械廠的人,當然要聽機械廠的調遣。

反倒是餘德利帶來的那六個新人,目前簽署的人事合同,都只是跟紅光出版社簽署的,是一種合同制,類似臨時工。

像這種跟出版社簽署合同的合同工,總廠,也就是紅光機械廠呢,反倒是沒有管理權,畢竟檔案不在他們這裡。

除非那六個招募過來的新人要升編制,比如轉行政編,那就需要重新跟機械廠籤合同,這就會變成機械廠的人了。

聽起來有點複雜,實際上就是很複雜。

國內此時所謂的同工不同酬,往往就是因為同一個工作崗位的員工,因為編制的不同,檔案管轄權的不同,進而導致待遇方面有所差別。

至於曹志強跟機械廠簽署的承包合同。

呵呵,合同這東西,至少就目前來講,意義不大。

因為在這時期,對國企來講,法律的約束沒那麼大。

所以紅光機械廠在理論上,是可以隨時單方面撕毀合同,而不受到任何懲罰的。

哪怕你簽了合同,還做了公證!

誰讓違約成本低,是這個時代的特色呢?

除非進入九十年代,國家開始向法治社會轉型,尤其是公司法正式頒佈之後,那曹志強的那份承包合同就有用了,因為有約束力了。

不過這其實也沒啥。

因為曹志強現在最大的依靠,並不是那份承包合同,而是徐大爺跟王大爺。

只要徐大爺跟王大爺不死,哪怕他們退休了,曹志強也不怕會有人敢違約。

在曹志強的記憶中,王大爺雖然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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